“明确灾难中国家责任……奠定受害者权利基础”
“调查机构独立性与受害者参与必须跟进”

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长 Ahn Changho 对《生命安全基本法》在国会全体会议获得通过表示欢迎。他评价称,此次立法在预防灾难和惨剧以及保障受害者权利方面实现了制度性进展。


安昌浩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长。联合新闻供图

安昌浩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长。联合新闻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Ahn 委员长于8日通过声明表示,希望“《生命安全基本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能成为让生命与安全确立为国家运行坚定原则的契机”,并称“在人权原则方面,灾难全过程都应保障受害者的尊严和权利,这一点得到充分体现,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国会在前一天召开的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生命安全基本法》。该法案包含的内容是,在预防和应对灾难及危险的过程中,将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的责任制度化。规定政府每5年制定一次为提升安全权而设立的《生命安全综合规划》。同时,不仅将安全事故的直接受害人,而且将其家属、目击者等相关人员都界定为“受害者”,并保障其权利。


Ahn 委员长提到:“惨剧遇难者遗属在要求查明真相的同时,一直持续要求立法,以防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在街头与广场、在国会与社会对话场合不断延续的遗属和公民社会的长期努力,成为本次立法最重要的基础”。



他还强调了为提高实效性所需的后续措施。他表示:“在发生重大灾难和惨剧时设立的调查机构,必须切实保证其实质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有关受害者知情权、参与权、信息获取权以及恢复支持等内容,不能停留在宣示层面,而应具体加以制度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