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也叫停10%关税…韩企不确定性加剧
“全球关税属违法”
未满足第122条适用要件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推进第301条调查程序
业界预期7月底将公布新关税
美国联邦国际通商法院于7日(当地时间)裁定,为替代被判违法的互惠关税而由美国总统特朗普动用的“全球10%关税”同样属于无效。随着特朗普政府的关税不确定性再度扩大,进军美国市场的韩国企业不安情绪也随之加剧。特朗普政府尚未发表正式立场,但有舆论认为,其很可能在提起上诉后,再次动用《贸易法》第301条重新征收关税。
征收10%关税属违法
据《纽约时报》等媒体报道,当天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CIT)就特朗普总统面向全球征收的10%“全球关税”作出违法判决。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以2比1的意见认为,全球关税不符合法律标准。法院判决称:“特朗普总统的宣告无效,加诸原告的关税在法律上不被允许。”
特朗普总统此前为应对联邦最高法院今年2月最终裁定其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互惠关税违法、无效,援引《贸易法》第122条,启动了10%的关税征收。但法院此次认定连这一举措也属违法。
第122条规定,当美国面临严重的“国际收支(Balance of Payments)赤字”或美元价值暴跌风险时,总统可在最多150天内征收不超过15%的关税。据彭博社报道,该条款自1974年制定以来,从未被实际启用过。
在本次判决中,合议庭认为,特朗普政府在发布关税征收命令时,将“国际收支”和“贸易逆差(trade deficit)”混为一谈,从而不具备适用第122条的要件。国际收支是衡量国内居民与境外之间商品、服务、收益、转移及金融等一切经济交易的宏观经济指标;而贸易逆差大体仅限于其中的商品贸易数据。特朗普总统曾以美国去年货物贸易逆差高达1.2万亿美元为由,强调征收关税的必要性。
合议庭指出:“国会为限制总统的自由裁量权,将相关条款设计得极为有限”,“(当前经济)形势也不同于法律制定时国会设想的国际货币危机局面。”
影响或有限……《贸易法》第301条将加速启用?
合议庭对提起诉讼的进口企业发布了永久禁令,禁止对其适用10%全球关税,并命令特朗普政府向原告企业退还已缴纳的关税并支付利息。但合议庭驳回了将10%全球关税禁令从原告扩展至普遍适用(universal)的请求。
尽管作出判决,但预计短期内难以立即退税。特朗普政府极有可能向上级法院乃至联邦最高法院申请审查,在这种情况下,一审判决的效力可能被中止。此前,特朗普总统对互惠关税被判无效曾强烈反弹。
特朗普总统推动征收关税的意志也预计不会减弱。他已在准备被称为“C方案”的《贸易法》第301条(Section 301)选项。第301条是允许针对对方国家不公平贸易行为征收关税的条款,在特朗普第一任期美中贸易战期间,曾作为对华关税的核心法律依据。目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正以强迫劳动产品流通和全球产能过剩问题为由,推进依据第301条展开的调查程序。业界预计,新一轮关税可能会在今年7月底全球关税到期节点前后公布。《纽约时报》称:“特朗普政府从一开始就将第122条关税视为临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为过渡到更具持续性的高关税体系争取时间。”
但必须密切观望局势的韩国企业不安情绪预计将进一步加剧。三星电子和LG电子正同步推进扩大在美家电生产比重与价格调整战略,现代汽车集团也在推动扩大美国本地投资。在此背景下,若关税体系持续变化,企业很可能不得不反复调整生产地布局、价格政策和供应链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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