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归属国家的特别法》获通过
2010年调查委员会解散后中断的财产追缴体系将被重启
已售财产处置对价也将追缴并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可以重新设立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调查委员会的法律基础已经奠定。
法务部表示,包含将亲日反民族行为者的财产收归国家内容的《关于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归属国家的特别法》制定案已于7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此次制定案旨在弥补自2006年成立的“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调查委员会”在活动期4年结束后于2010年解散以来,缺乏对新近曝光的亲日财产进行调查和追缴的制度性装置这一问题。
制定案包括:即便亲日财产已经被出售,也可以追缴其处置对价的法律依据,以及为激活与亲日财产相关举报而新设奖金支付规定等内容。
法务部长官 Jung Seongho 表示:“此次立法是表明国家要彻底完成清算亲日的意志”,“通过将亲日反民族行为者不当积累的财产追缴归国家所有,重新全面推进树立历史正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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