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伪装侦查”法案通过,启动后续措施
制定卧底实务方案…掌握毒品侦查主导权

随着允许对涉毒犯罪分子开展伪装侦查的法律修正案通过,警方已着手组建专门团队,以制定后续配套措施。预计今后不仅能通过抓获流通网络末端人员追踪上线,还可由警察调查员直接潜入组织,从上而下开展攻势性侦查。


据警方6日消息,警察厅缉毒有组织犯罪调查科已启动“毒品犯罪伪装侦查工作组(TF)”组建工作。从本月4日至当天进行公开竞聘。工作组由1名警正级组长和2名警监级以下人员组成,必要时将进一步扩编。工作组将负责在明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因《麻药类管理法》修订而需配套修改的施行令、相关操作手册的构建,以及调查员培训和指引的制定等任务。


被称为“全球版Telegram”的Park Wangyeol(47岁)涉嫌向其提供冰毒等毒品的嫌疑人Choi某(51岁),3日为出席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实质审查),正从京畿道水原市京畿南部警察厅走出。联合新闻供图

被称为“全球版Telegram”的Park Wangyeol(47岁)涉嫌向其提供冰毒等毒品的嫌疑人Choi某(51岁),3日为出席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实质审查),正从京畿道水原市京畿南部警察厅走出。联合新闻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允许调查员伪装身份潜入组织等伪装侦查的法律依据,已写入《麻药类管理法》修正案,并于上月23日获国会全体会议通过。此前仅允许“机会提供型”诱捕侦查,此次是首次为伪装侦查建立法律制度。修正案允许调查员以伪装身份实施持有、买卖、广告、收受、运输、进口麻药类物质的行为,并规定在获得法院许可的前提下,可以以3个月为一个单位,最长实施伪装侦查达3年。同时,也允许为隐藏真实身份而制作、变更和使用相关书面及电子记录。预计将显著提升对以线上为中心、不断高度化的毒品犯罪的侦查效率。


不过,由于伪装侦查系首次引入,有必要在推进过程中明确侦查允许范围和程序。鉴于“诱发犯意型”侦查仍然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操作指引。


工作组计划在上位法所允许的伪装侦查框架内,细化包括伪装身份使用审批程序和标准在内的具体法律指南。此举旨在阻断今后在审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非法侦查争议,或以“违法取得证据排除原则”为由让涉毒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的空间。


目前,在实务层面主导伪装侦查制度设计的机构只有警方一家。尽管将于今年10月成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把毒品犯罪列为专门侦查领域,但舆论普遍认为,其难以取代拥有庞大信息网络和一线机动能力的警方作用。未来虽然会根据案件规模对侦查分工进行调整,但不论如何,警方的应对能力仍将成为实质毒品侦查的核心动力。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通过伪装侦查让警方直接参与其中,就能更快接近上线”,“与追逐末端人员的追踪侦查相比,抓捕效率有望大幅提高。”



另一方面,警方在今年3月下旬将47岁的“Telegram全世界”主犯 Park Wangyeol 从菲律宾押解回国后,又于本月1日将藏匿于泰国、被称为“Telegram清潭社长”的供货人 Choi 某(51岁)押解回国。调查显示,Choi 一直参与向 Park 供应毒品或将毒品走私入境。警方在押解 Park 回国后掌握了有关 Choi 的情报,并与当地警方展开埋伏行动,自正式展开侦查起仅3周便将其抓获。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