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
“作案手段和方式极其残忍”
一名因用脚踢死流浪猫而受罚后,称自己因此感到愤怒,又再次实施同类犯罪的30多岁男子被判处实刑。
联合新闻社17日报道,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4单独合议庭法官Kang Youngseon以违反动物保护法的嫌疑起诉的A某,判处其有期徒刑4个月。
A某被指控于去年5月4日晚上11时31分左右,在京畿道水原市的路边,将一只猫摔在地上并用脚踩踏致死。
调查显示,他因对自己在2024年9月因用脚猛踢猫致其死亡一案,于去年2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的判决感到愤怒,而再次实施本案犯罪。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在受到处罚后不久又犯下同样的罪行,而且作案手段和方式极其残忍,受责难的可能性很大”,“不得不对其宣告与其罪责相当的实刑。”
合议庭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但也将被告宣誓不再重犯并表现出反省态度这一点、以及被告所患疾病的症状成为本案犯罪原因之一等情节,作为对其有利的酌量因素予以考虑。”
另一方面,在市中心随处可见的流浪猫,正处于极为恶劣的环境中。宠物猫的平均寿命会因是否绝育、是否存在遗传疾病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一般短则12年,长则约15至18年。流浪猫的平均寿命为3年,明显远短于家猫的平均寿命。根据美国动物医院协会的说法,猫1岁的年龄相当于人类15岁,猫2岁则折算为人类24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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