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个月受理384件,全数在事前审查中被驳回
阻断事实“四审制”效果显现 vs 基本权利救济功能削弱

允许就法院审判提起宪法诉愿的“审判诉愿”制度实施仅一月,已受理超过380件案件,但目前尚无一件进入正式审理阶段。


韩联社12日援引宪法法院消息报道,自上月12日制度施行以来约一个月内受理的审判诉愿共计384件。按这一趋势推算,年受理量将达约4600件,被认为很可能大幅超过去年全年宪法诉愿受理件数(3066件)。


然而截至目前,尚无案件通过事前审查。宪法法院截至本月7日通过三次事前审查,将194件全部驳回。审判诉愿案件在受理后,由3名裁判官组成的指定合议庭判断是否符合要件,如在此阶段被认定为不适法,则不进入本案审理即告终结。


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外景。韩联社供图

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外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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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驳回理由中,占比最大的是“明显不属于可提起请求的事由”。根据宪法法院法,审判诉愿仅限于▲与宪法法院决定相抵触的审判 ▲违反正当法律程序 ▲明显违反宪法或法律并侵害基本权利的情形。单纯对判决不服或就事实关系提出争议不被认可。


实际上,与总统李在明相关案件中被判有罪确定的律师Jang Youngha,以及因向油管博主Zzuyang勒索财物而被判实刑确定的油管博主Gujeyuk等案件,也全部在事前审查中被刷下。宪法法院明确表示,“对于仅处于争议法院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正当性层面的请求,不予受理”。


有分析认为,此类标准旨在阻止无差别案件涌入、防止司法秩序混乱,并切断审判诉愿事实上沦为“第四审制度”的忧虑。同时,也被解读为在人力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为控制案件激增而作出的现实考量。


但也有批评指出,制度引入时所强调的“救济基本权利侵害”功能可能难以充分发挥。对于主张因法院审判而权利受侵害的国民而言,有舆论认为,其救济渠道事实上变得更加狭窄。



另一方面,宪法法院正就制度运行持续进行细节调整。隶属最高法院的大法院法院行政处为应对审判诉愿制度,已组建研究小组,正在研究制度补充方案。研究结果预计将在今年内公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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