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正案获国会通过
为创作者权益保护奠定法律基础
旨在提高版权信托管理团体运营透明度并强化创作者权益的《著作权法》部分修正案已于上月31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由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委员长 Kim Gyoheung 代表提出的修正案,新设了信托管理团体的“为会员利益履职义务”,并对一定规模以上团体强制要求召开电子大会。同时,通过在信托管理业务许可中设定有效期、引入再许可制度,以进一步提高运营责任性。
一直以来,大型信托团体如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等,其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极少数正式会员,各种不当行为争议不断。近期警方对卷入版权费支付造假嫌疑的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部进行搜查扣押后,社会再次提出有必要强化对其管理和监督。
Kim 委员长表示:“在K-Pop和K内容享誉全球的同时,创作者反而一度成为不透明运营的受害者。本次修正案将成为促使信托管理团体专注于其本职——保护创作者权益的有效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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