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4家大型建筑公司去年使用27万次
通过奖励和损失补偿制度予以鼓励
DL使用达10万次 中小型建筑公司仅280次
诉苦“成本负担有限”……工期延误由总承包方承担

去年主要4家建筑公司的作业停止权使用次数超过27万次。有评价称,配合政府预防重大灾害的基调,大型建筑公司工地现场的作业停止权制度已逐步落地。不过,由于因停工产生的成本负担主要由总承包企业承担,舆论认为,要让作业停止权的使用扩散至中小·中型建筑企业,亟须对制度进行完善。


据业界25日消息,Samsung C&T、Hyundai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GS E&C、DL E&C等主要4家建筑公司去年行使作业停止权的次数合计为27万3240次。与2023年的23万8105次相比,两年间增加约14%(3万5135次)。作业停止权是指在存在可能引发工业事故的紧迫危险时,劳动者可以停止作业的权利,该权利受《产业安全保健法》保障。

政府鼓励行使作业停止权…建筑业界称“成本压力全由总包独扛” View original image

◆大型企业为协力公司弥补损失……引入内部激励制度

大型建筑公司通过建立申报系统和发放激励金,积极引导劳动者行使作业停止权。Samsung C&T去年使用作业停止权16万7582次,创下业界最高纪录。过去3年累计使用次数已超过63万次。DL E&C自2023年至2025年3年间累计使用10万3431次;Hyundai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的使用次数则从2023年的1万8337次,大幅增加到去年的4万6500次。GS E&C在过去3年内,现场累计使用作业停止权1万589次。劳动者在行使作业停止权时可获得奖励,一些企业还运营制度,为协力公司因工期延误和追加人力投入所产生的损失提供补偿,这对制度的活跃起到了重要作用。

政府鼓励行使作业停止权…建筑业界称“成本压力全由总包独扛” View original image

大型建筑公司鼓励使用作业停止权的背景,是政府强化安全管理的基调。国土交通部部长Kim Yundeok在19日举行的建筑公司首席执行官座谈会上,向鼓励使用作业停止权的4家公司(Samsung C&T、Hyundai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DL E&C、GS E&C)颁发了感谢牌,并对其成绩予以高度评价。执政阵营正在推进修改《产业安全保健法》,拟扩大作业停止权的行使主体,并强化对因行使作业停止权而对劳动者作出不利处分的经营者的处罚条款。

政府鼓励行使作业停止权…建筑业界称“成本压力全由总包独扛” View original image

◆高度依赖公共工程的中小·中型企业……独自承担损失压力

目前作业停止权主要在大型建筑公司为主的工地上被使用,但尚未在整个建筑工地全面扩散。由于因停工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追加工程费用需要总承包企业承担,中小·中型建筑公司难以轻易运用这一制度。土木工程或小规模整修项目比重较高,工地盈利能力偏低也是原因之一。一家要求匿名的中型建筑公司表示,该公司在去年和2024年行使作业停止权的次数仅为245次和280次。另一家中型建筑公司过去3年累计使用次数也不过500余次。


一名隶属中型建筑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吐露称:“考虑到工期延误及由此带来的成本增加和质量下降,只能保守地判断是否行使作业停止权。”


对公共工程依赖度高的结构也被视为一大负担因素。中小·中型建筑公司相当一部分订单依赖于官署发包的公共项目,因此很难向作为发包方的政府部门提出分担损失的要求。《产业安全保健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因行使作业停止权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因此,一般由对工期延误负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损失。一位中型建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共工程的延误责任大多需要施工企业来承担。”



业界认为,为使作业停止权切实发挥作用,有必要在费用分担方面对制度进行补强。一位业界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公共发包项目,有必要制定指南,明确因鼓励行使作业停止权而给予的激励措施,或总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费用补偿标准”,“只有消除对工期延误责任和费用负担的担忧,作业停止权才会在现场得到积极使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