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称“已掌握证据且其承认嫌疑”
一名男子在商厦女厕所内多次非法偷拍女性,被警方当场抓获,但法院驳回了逮捕令申请,将其释放。
据联合新闻社16日报道,京畿道华城东滩警察署以涉嫌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中关于利用摄像机等进行偷拍及出于性目的侵入多人共用场所的罪名,对A某立案不拘留侦办。
A某被指控于本月10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在华城市一处商厦女厕所内,用手机偷拍女性B某的身体。A某在该建筑内的某职场工作,当时他在B某所在隔间的隔壁隔间进行非法拍摄,被当场发现。据悉,接到报警后出动的警方将A某作为现行犯抓获。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还查明A某曾在同一厕所天花板上安装并启用微型摄像头。调查显示,A某通过在该摄像头附近利用手机应用远程操控设备的方式实施犯罪。
警方确认,除B某之外,还有多名女性疑似遭到A某非法偷拍等侵害,并于抓捕次日即11日向法院申请对A某发出逮捕令。然而,据悉法院以与犯罪相关的证据已被掌握且A某承认嫌疑为由,驳回了逮捕令申请。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我们正在对A某用于作案的设备进行取证分析,以查明是否存在其他犯罪行为”,“也在考虑对A某再次启动羁押程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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