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8年的持续诈骗…合议庭称“刑期过轻”
“恶意利用被害人的善意…只是一味狡辩 毫无悔意”

一对夫妇因欺骗熟人并骗取约60亿韩元而被起诉,在二审中被判处比一审更为严厉的刑罚。


据韩联社15日报道,水原高等法院刑事第2-2庭(合议庭法官 Kim Jongu、Park Gwangseo、Kim Mingi)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诈骗)罪名起诉的A某及其配偶B某一案中,撤销原审判决,分别判处A某有期徒刑15年、B某有期徒刑12年。此前一审曾判处A某有期徒刑11年、B某有期徒刑9年。


这对夫妇被控于2014年12月至2023年2月约8年间接近熟人C某,先后骗取共计约60亿韩元。经调查,在几乎没有正当职业、难以筹措生活费的情况下,A某夫妇接近被认为具有相当财力的C某,以“把钱借给我们,会连本带息偿还”为名行骗,从而获取资金。


水原高等法院。韩联社供图

水原高等法院。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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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当C某不愿再继续借钱时,两人又被查出编造了新的谎言。夫妇二人称“政府以儿子的名义设立了一笔秘密资金,一旦取出,可以获得数千亿至数百亿韩元”,并表示“为取回这笔秘密资金需要手续费”,以此持续骗取钱款。


一审法院对A某判处的刑期高于量刑基准建议刑(有期徒刑6年至9年)的上限,对B某则判处接近建议刑上限的刑期。所谓建议刑,是指法院在量刑基准表(量刑委员会标准等)所示范围内作出的刑期。



但二审法院认为上述刑罚仍然不足。合议庭指出:“被告人长期利用与被害人相识多年的关系,借机反复骗取巨额钱款”,“且有可能仍在隐匿所骗取的资金。”合议庭接着表示:“尽管被害人因经济困难而诉称承受巨大痛苦,但被告人仅以难以令人信服的借口推卸责任,毫无悔改之意”,“综合各项情节来看,原审刑罚明显过轻,属不当。”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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