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通过春节应节食品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共查处34起违法案件。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5日表示,经对春节期间应节食品相关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共查获34起违法案件,包括违反经营者遵守事项、营业场所非法扩张等。


此前,京畿道已于上月2日至13日,对经营年糕、饺子、豆腐、韩式点心、食用油脂、畜产品等的食品制造加工场所及其他食品销售场所共360余处开展集中调查。


查获的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经营者遵守事项11起 ▲未申报变更营业场所面积7起 ▲违反自检义务6起 ▲违反标示标准6起 ▲违反标准及规格3起 ▲无证经营1起等。


京畿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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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食品卫生法》,如为制造、加工、烹调、销售目的,对超过消费期限的产品、食品或其原材料进行分装、运输、陈列、保管,或销售此类产品,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罚金。若未向主管机关申报即非法扩张并使用营业场所,同样将受到上述处罚。食用油脂类(芝麻油每1个月1次、紫苏油每2个月1次)须按食品类型进行自我品质检测,如违反规定,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罚金。


《食品标示与广告法》规定,如违反食品等的标示事项,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罚金。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 Kwon Munju 表示:“将通过事先阻断有害食品的销售和流通,全力为道民营造安全的饮食环境”,并称“为防止因经营者认识不足、疏忽等小过失而引发违法行为,正在向其提供法律遵守事项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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