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非法外汇交易达1540亿美元
韩国国内也超11万亿韩元…现行法律难以规制
政府与执政党:“要连根拔除跨国犯罪”
近期稳定币已成为虚拟资产犯罪的核心工具,全球非法交易规模呈爆炸式增长。为此,国会正加快讨论将稳定币纳入《外汇交易法》体系并实现实质性监测。
根据Chainalysis 24日发布的数据,去年全球非法虚拟资产交易规模估计为1540亿美元,同比增加162%。尤其是近几年,稳定币已成为非法交易的中心,占全部非法交易量的84%。这与稳定币在整个加密货币生态中占比不断上升的趋势相一致,其原因在于跨境流动便利、波动性较低和用途广泛等实用优势。
韩国的情况也类似。2020年至2024年,韩国关税厅查获的非法外汇交易规模达12.4349万亿韩元,其中利用虚拟资产进行的非法外汇交易为11.3724万亿韩元,占比达91.5%。这是因为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资产难以追踪的匿名性,集中采用所谓“地下钱庄”手法,将大规模资金非法转移至海外。
自2022年3月起实施核对汇款人和收款人信息的“旅行规则(Travel Rule)”,但其技术性与结构性局限已暴露无遗。旅行规则基本上只适用于交易所等虚拟资产服务商之间的转账。一旦从交易所将代币转至个人钱包,再由个人转往犯罪地址的点对点(P2P)交易,就能轻易逃脱监管。此外,如果再叠加混淆资金来源的“混币”服务,追踪几乎变得不可能。
目前,国会正忙于通过修订《外汇交易法》来弥补立法空白。2023年10月,共同民主党议员 Choi Kisang 提出修法,将虚拟资产的跨境转移行为本身界定为虚拟资产交易,并通过行为规制方式,赋予经营者取得许可及核实合法性的责任。2024年12月,国民力量党议员 Choi Eunseok 提出修法,新增虚拟资产的定义,并要求国内交易所定期向韩国银行报告跨境交易明细,以强化数据监测。
从日本与虚拟资产相关的外汇交易法律制度来看,日本在《外汇及外国贸易法》中对加密资产作出定义,但未将其纳入支付手段的概念。加密资产兑换业者必须确认客户的支付与收取行为是否属于许可或申报对象,当事人交易金额超过一定标准(3000万日元)时,必须强制报告交易明细。日本并未对虚拟资产服务商设定注册义务,而是通过对大额及异常交易的个别报告义务来运作监管体系。
国内专家也纷纷呼吁消除法律盲区。Kim & Chang 律师事务所律师 Jung Youngki 在本月5日于国会举行的“跨国犯罪与虚拟资产国会政策研讨会”上表示:“法院正以‘实质’为基准,积极运用既有法理进行应对,但已面临缺乏明确规定的局限”,并指出“亟须构建制度性基础,不仅要事后应对,更要从源头预防非法外汇交易”。资本市场研究院研究委员 Hwang Seunghoon 指出:“目前虚拟资产在《外汇交易法》中既未被明示为外汇,也未被明示为支付手段,利用其进行的跨国交易仍处于法律框架之外”,“应将稳定币规定为对外支付手段,或单独规定为虚拟资产支付手段,从而在现有外汇管理网络内实现监测,并为此提供法律依据。”
政府和执政党同样在立法必要性方面形成了强烈共识。共同民主党院内代表 Han Byungdo 表示:“虚拟资产犯罪呈逐年增加趋势”,“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还会导致国民财产受损,并严重侵蚀国家税基和金融信任。我们将毫不吝惜对制度改进和政策应对的关注与支持。”关税厅厅长 Lee Myunggu 表示:“虚拟资产既蕴含创新与增长的可能性,同时也伴随风险”,“关税厅将与相关机构构建协作体系,铲除利用虚拟资产实施的跨国犯罪,牢固守护经济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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