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越狱后要杀了她”等言论
合议庭称“证人证言前后一致”
受害者称“量刑标准应重新确立”

对一名在回家途中遭遇无差别暴力殴打、而使加害者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所谓“釜山回旋踢”案件中,加害人因以报复为目的恐吓受害者的嫌疑,又被追加判处1年有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社当天报道,釜山地方法院西部支院刑事第1部(金主管 部长法官)于12日以违反关于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法律(报复性威胁等)、侮辱、强迫等罪名,判处30多岁的被告李某有期徒刑1年。

釜山回旋踢案件现场的闭路电视画面。韩联社供图

釜山回旋踢案件现场的闭路电视画面。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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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22年5月22日,在釜山釜山镇区一处住宅区,为了性侵笔名为Kim Jinju的受害者而尾随并施暴,2023年9月被大法院(最高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0年,目前正在服刑中。


他在一审宣判后不久的2023年2月,关押在釜山看守所期间,被指在与同监在押人员交谈时提及受害者住址,并发表“越狱后要杀了她”等报复性言论,因而被起诉。此外,他还被控向前女友寄送恐吓信,并强迫同室在押人员为其代为购买会见时可携带的物品。


李某辩称:“我对回旋踢事件受害者根本没有任何实施报复或执行报复的理由和想法,也从未说过那样的话”,否认相关指控。但合议庭并未采纳李某的全部主张。


合议庭指出:“与本案相关的证人证言前后一致,且他们没有捏造事实的理由”,“被告对威胁受害者生命的重大犯罪入狱后仍不反省,甚至实施追加犯罪,受害者因此再次承受痛苦,其罪质恶劣。”随后就量刑理由说明称:“考虑到本案犯罪与此前犯罪构成想象竞合关系,综合这一点决定量刑。”



当天旁听一审宣判的受害者Kim表示:“刑期实在太轻了”,表达了不满。她称:“加害人对受害者实施的报复性威胁,已经让受害者切实感受到巨大的痛苦,但似乎因为实际报复尚未发生,国家对此看得过于轻描淡写”,“有必要重新确立针对报复性威胁犯罪的量刑标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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