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李在明政府的地区均衡发展基调提供支撑
将研发权限下放至地方…扭转首都圈集中结构
“构建由地方规划和执行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
Jo议员:“是地区主导科学技术创新与发展的起点”

议员 Jo Incheol

议员 Jo Incheol

View original image

为转变集中在首都圈的国家研究开发(R&D)结构,构建以地方为主体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相关立法正在推进。有评价认为,这是李在明政府为将其作为国政核心课题提出的地区均衡发展战略在科学技术领域制度化落实而采取的首个立法举措。


共同民主党议员 Jo Incheol(光州西区甲)9日表示,他已代表提出《关于促进地区主导科学技术创新的法律案》,内容包括由地方直接制定并推进科学技术创新战略,由国家在制度和财政上予以支持。


目前,国家研究开发投资过度集中于首都圈,多数地区的研究开发能力未能与本地产业有机衔接,正面临青年人才外流和产业基础弱化等结构性问题。


尤其是,地区研究开发(R&D)政策一直停留在中央政府主导的单一化项目结构上,有舆论指出,在这种结构下,地方难以根据自身所拥有的产业、技术和人才条件,自主推进战略性研究开发,制度性限制较大。


在缺乏关于地区 R&D 概念和范围的明确定义的情况下,各部门、各领域分割的项目被各自推进,类似项目重复、资金分散的问题不断出现,也被视为一大弊端。更有甚者,由于多数地区 R&D 项目通过中央部门所属专业机构执行,最了解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自治团体(地方政府)在政策规划和项目协调过程中事实上被排除在外的情况长期存在。


其结果是,即便地方政府分担了财政负担,对研究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协调权限与责任却受到限制,这一结构已固化,研究开发成果在向地方产业和就业转化方面也始终存在局限。


Jo议员此次提出的法案,着眼于消除上述结构性问题,重点在于将“地方来规划、地方负责任”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制度化。其宗旨在于将李在明政府一直强调的以自治分权为基础的均衡增长基调,扩展到整个研究开发政策领域。


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由市、道知事制定以5年为单位的地区科学技术创新规划,并为政府在行政和财政上给予支持提供法律依据 ▲对地区研究开发项目和地区自行研究开发项目进行系统管理 ▲设立或指定各地区科学技术专门机构 ▲为推进超广域圈研究开发项目提供法律依据 ▲促进地区内产学研合作与研究成果在本地扩散 ▲培养地区科学技术人才并改善其在当地定居的条件等。


其中核心在于,为了能够通过科学技术解决地方面临的产业和社会问题,将地方直接规划和推进研究开发项目的体制予以制度化。通过这一体制,构建研究开发成果与本地产业和就业相连接的良性循环结构,是立法构想所在。


Jo议员强调称:“只要以首都圈为中心的研究开发结构持续存在,地方消亡问题也好、国家竞争力弱化问题也好,都无法解决。此次法案,是为在科学技术政策领域切实落实李在明政府推进的地区均衡发展战略而搭建的制度基础。”



他接着表示:“只有让地方能够主导性地设计并执行科学技术创新战略,人才才会留在本地,产业才能成长,国家整体竞争力也才能得到强化。正是基于这种问题意识,我们与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科学技术创新本部一道倾注心血起草了法案,期待《地区主导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法》能够成为开启均衡增长实质性转型的起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