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计型犯罪”慎用刑罚权…积极考虑不起诉处分
制定照顾极小金额受害案与社会弱者的指引
对于像“巧克力派盗窃案”这类损失规模较小、且生计型动机可予以斟酌的“轻微财产犯罪”,检方今后预计将作出更加灵活的处置。这体现出,与其不加区分地动用刑罚权,不如优先进行符合公众期待水准的适度法律适用。
30日,大检察厅表示,已制定并施行规定轻微财产犯罪侦查及处理标准的《轻微财产犯罪处理指引》。
此次指引旨在改善以往对惩罚价值较低案件一律科处刑事处罚的惯例。根据指引,“轻微财产犯罪”被界定为在盗窃、侵占等部分财产犯罪中,受害物为食品等消费性财物,且损失金额极其轻微的情形。检方将在金额认定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意见,并以客观资料为基础作出判断。
尤其是,考虑到在轻微案件中,因犯罪故意并不明确而在法院被宣告无罪的案例频发,检方将从侦查阶段起就严格判断有无犯罪故意。
此外,如犯罪嫌疑人为残障人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弱势群体等社会弱者,检方将把这一点积极作为有利的量刑因素加以反映。对于再犯风险较低且在犯罪动机上具有可予以斟酌事由的案件,即便与被害人的处罚意愿无关,也将敞开作出不起诉(起诉猶豫)处理的可能性,以实现符合公众期待水准的处置。
但为避免从宽处理被滥用、致使被害人权利受到忽视,检方也制定了补充措施。将以听取被害人陈述为作出不起诉处分前的原则,并积极利用刑事调解或检察市民委员会等听取普通民意的程序,以提高处分的客观性。
此前,检方在巧克力派盗窃案中,曾被指责进行了过度起诉。该案系全罗北道完州郡某制造公司的安保协力企业职员A某,因食用了公司办公室冰箱内一块售价450韩元的巧克力派和一块售价600韩元的卡仕达蛋糕而被移送审判。A某在一审曾被科处罚金5万韩元的略式命令,后经二审合议庭宣告无罪,且检方放弃上诉,案件最终以无罪告终。
大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本次指引的施行,预计将增加在充分考虑个案特性的基础上灵活处理案件的情况”,并称“今后除轻微财产犯罪外,还将谋求针对各种类型轻微案件的适当处理方案,努力成为获得国民信赖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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