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已处罚使用宏程序的交易,门票代抢诈骗仍在持续
诱导第二次汇款后失踪…大多为小额受害
专家称“犯罪所得远高于罚款”

“对方说手续费被扣掉了,让我把票款再汇一次。我觉得不对劲,就要求退款,结果立刻被拉黑,联系也中断了。”


原本打算购买热门音乐剧门票的19岁Park某,最近在社交媒体平台X(X·原推特)上试图通过转让方式购票,却被骗走了40万韩元。此前他也曾通过票务转让购票,因此毫不怀疑,就连同“姓名、年龄、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一起把票款汇了过去。随后,卖家突然以“预订手续费被扣掉了”为由要求再次汇款。当他怀疑是诈骗并提出退款要求时,对方随即失联。

说好转让演唱会座位却玩失踪…不断升级的“黄牛诈骗” View original image

大学生Yoon Yedam(25岁)也遭遇了类似的损失。去年9月,他打算购买一场热门演唱会门票,通过社交媒体尝试票务转让,却被骗走了36万韩元。卖家出示了完成抢票的认证截图之前,他并未起疑,但对方以“存在第三方诈骗风险”为由,多次要求他不要用实名,而是用社交媒体账号昵称进行转账,这让他产生了不祥预感。当卖家再次要求他汇款时,他表示“如果先退款,我再重新转账”,结果就此失去联系。Yoon称,“现在回想起来,那些说辞不过是为了行骗而编造的胡话”,感到十分无奈。


假装在转让热门演出门票,实则骗取钱款后消失的“代抢门票诈骗”正大肆蔓延。近期,更是出现以手续费名义要求额外汇款,或以“汇款人姓名不一致”等理由,要求受害者“反复汇款”的新手法。


9日,据警方等机构统计,2024年1月至10月网络诈骗受害案件为18万3080起,其中个人之间的直接交易诈骗占比44.3%(8万1252起),为所有类型之首,相当一部分被推定为代抢门票和黄牛票诈骗。


尽管2024年起,处罚利用自动抢票软件(宏程序)进行黄牛交易的《公演法》修正案已经实施,但各种花样翻新的诈骗行为仍在不断扩大受害规模。作案手法大致相似:先出示已完成订票的截图,让买家放松警惕,收钱后便立即失踪。在部分网络论坛中,因有越来越多的人被同一名人物以相同方式骗取门票,受害者们已经开始讨论集体应对方案。


去年9月,25岁的Yun Yedam为购买演唱会门票与卖家在聊天软件中对话的界面。卖家称“由于汇款人姓名与社交媒体账号名不一致,无法予以认可”,并要求第二次汇款。读者提供

去年9月,25岁的Yun Yedam为购买演唱会门票与卖家在聊天软件中对话的界面。卖家称“由于汇款人姓名与社交媒体账号名不一致,无法予以认可”,并要求第二次汇款。读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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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不是通过正常渠道购票,而是尝试黄牛交易,几乎有一半会演变为诈骗受害。据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统计,2024年有过黄牛交易经历的受访者中,回答“曾遭遇诈骗”的比例为51.1%。2019年至2023年5年间,与黄牛相关的投诉共计549件,除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的2020年和2021年外,每年都在增加。


问题在于,这类案件在现实中往往难以排进侦查优先序列。尤其是单笔受害金额多为几十万韩元,即便抓到嫌疑人,大多也只被判处罚金或缓刑等较轻刑罚。实际上,根据韩国音乐唱片产业协会的“黄牛票使用现状调查”,因黄牛诈骗而受害的金额中,5万韩元以上至20万韩元以下的区间占比达57.2%。


舆论指出,通过大规模非法售票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远高于现行处罚力度,导致安全防线难以真正发挥作用。现行《公演法》和《国民体育振兴法》规定,利用自动抢票软件进行非法售票的,最高仅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东国大学警察行政学系教授Oh Yunseong表示:“因为门票需求巨大,即使被查处,赚到的钱也往往高于罚款金额。通过非官方渠道购票时,有必要考虑对卖家和买家同时进行处罚等替代方案。”



另一方面,对非法倒卖入场券者处以最高相当于销售金额50倍的罚金的“黄牛根除法”(《公演法》《国民体育振兴法》修正案)已于上月29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与以往仅在使用自动抢票软件时才予以处罚不同,新法的核心是全面禁止黄牛交易本身。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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