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军司令官负责非军事区内军政事务”
“未经许可的平民出入属协定违例”

联合国军司令部对执政党正在推进的《关于和平利用非军事区(DMZ)的法律》(DMZ法)踩下了刹车,称其与停战协定相冲突。


从京畿道坡州市接壤地区眺望西部前线非军事区,南侧大成洞村的太极旗与北侧机井洞村的朝鲜国旗相对而立。联合新闻提供

从京畿道坡州市接壤地区眺望西部前线非军事区,南侧大成洞村的太极旗与北侧机井洞村的朝鲜国旗相对而立。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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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联合国军司令部一名相关人士在龙山基地德莱贡山庄酒店会见记者时表示:“如果DMZ法获得通过,将与停战协定正面抵触,这与韩国政府宣布自己不再是协定适用对象没有区别。”他再次强调,军事分界线以南DMZ区域的管辖权完全归联合国军司令部所有。


DMZ法规定,在非军事、和平目的范围内,由韩国政府行使DMZ出入权限。统一部将其与“领土主权”问题相联系,推动立法。然而,联合国军司令部指出,根据停战协定,联合国军司令官在DMZ内拥有对民间人员出入进行管制的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而DMZ法却将出入管制权移交给第三方(统一部长),却仍然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归于联合国军司令官。


这名联合国军司令部相关人士还表示:“如果DMZ内发生不测事件导致战争再度爆发,责任将由联合国军司令官而非大韩民国总统承担。”他接着指出,1953年韩国政府曾决定接受停战协定的适用,如果DMZ法通过后出现未经联合国军司令官许可民间人员出入的情况,就构成违反协定,也有悖于DMZ设立之初的宗旨。


这名联合国军司令部相关人士称:“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不仅会给韩国政府和联合国军司令部,也会给其他利益相关方带来极大忧虑。”联合国军司令部方面并未具体说明“其他利益相关方”,但事实上该表述很可能是将牵头联合国军司令部的美国以及朝鲜纳入考量。


联合国军司令部方面一再强调其既有立场,即联合国军司令官不仅对DMZ内的军事层面负责,也对民事行政和救济事业负有责任。尤其是,他们指出,停战协定序言中注明“本协定条款之意图纯属军事性质”,其用意在于说明停战协定并非和平协定。联合国军司令部借此反驳了部分舆论关于其对民间人员出入进行管制“过度”的主张。


对于统一部正在推进重启“DMZ和平之路”中位于DMZ内、目前停止向一般公众开放的3条线路(坡州、铁原、高城)一事,联合国军司令部也表示:“这些地区仍然是需要在充分考虑诸多安全问题后才可进入的区域。”事实上表明了反对立场。


郑东泳统一部长当天在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就相关质询表示:“联合国军司令部所说的是联合国军司令部的立场,而国会制定法律是立法机构固有的立法权。”


另一方面,联合国军司令部还就金铉宗国家安保室第一次长曾一次被拒绝进入DMZ一事作出说明。此后金次长又重新获得许可并访问了DMZ。


联合国军司令部相关人士解释称:“我们是在去年11月末收到金次长的出入申请,当时正发生韩国干部在DMZ内因爆炸而受伤的事件。我们每天都接到在白马高地发现新的未爆弹、地雷及各类炮弹的报告,因此基于安全原因建议他改访其他地区。”



他接着提到前总统文在寅在过去几个月中两次访问DMZ一事表示:“当时联合国军司令部完全没有加以阻止,因为申请是在充分的时间余地内提出,我们也能够安全地予以支援。我们不是任意解读后就予以拒绝,而是基于明确依据作出决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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