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州市自2月5日起调整电动车充电区停车标准
京畿道杨州市表示,依据将于2月5日实施的《环境友好型汽车要件等相关规定》修订内容,电动车充电区的停车标准将进行调整。
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在慢速充电区内,外部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允许停车时间将从原来的14小时缩短为7小时。但普通电动汽车的允许停车时间仍与以往相同,维持在14小时以内。
同时,因违反充电区停车规定而被处以罚款的共同住宅适用范围也将扩大。此前仅适用于安装有慢速充电设施、规模在500户以上的共同住宅,今后将扩展至100户以上的共同住宅也被纳入执法对象。
在慢速及快速充电区内,如超过规定的允许停车时间,将被处以10万韩元的罚款,市民可通过“安全申闻鼓”应用程序举报违规行为。
杨州市强调,电动车充电设施是全体市民共同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有必要遵守使用标准,树立成熟的停车文化。同时,市政府提醒电动车及外部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主事先熟悉修订后的停车标准,注意避免因违规而遭受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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