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儿不查” 顾客还帮忙挑座位…耍花招经营的餐车
“也请来我们小区吧,这里人少,也没人取缔。”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共享售卖米肠、糖饼、油炸食品等的流动餐车位置,这些餐车会不断变换地点经营。不过,也有人对经营地点许可等法律问题表达了担忧。
在二手交易平台“당근”上,专门共享流动餐车位置的聚会运营得十分活跃。售卖米肠、糖饼等食品的流动餐车,经营时间和地点并不固定。
部分流动餐车还通过开放聊天群、社交媒体等渠道,公布每天变化的经营地点。他们会告知顾客:“因为每天营业地点都会变更,将在下午3点至4点之间发布通知”,并提示“如有投诉发生,将立即更换地点”。
也有一些流动餐车面向顾客开展“摊位推荐活动”。由于投诉和与其他餐车之间的协调问题,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经营地点。如果某处被判断为生意良好、且可以连续3周稳定经营的地点,就会向推荐人发放电子礼券。
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可供稳定经营的地点十分有限。机动性本是流动餐车的优势,但并不能在任何地方随意经营。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流动餐车经营者必须向地方自治团体登记经营车辆,并且只能在地方政府允许的经营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即便地方政府条例允许在公寓等共同住宅内经营,也必须另行与住户代表会议等主体签订合同。
实际上,根据公共数据中的全国流动餐车许可区域标准数据,截至26日,全国获准的经营地点为364处,其中约有200处已终止作为许可区域运营。
大韩民国流动餐车协会相关人士表示:“流动餐车本身必须依据宪法获得许可,未与地方自治团体或企业等签订合同的地点,不能进行经营”,“在公寓、小区道路上每天更换地点摆摊的人,其实是明知违法而为之”。
Baekseok大学警察学系教授 Lee Geonsu 表示:“《食品卫生法》中所明示的销售地点或环境部分,也必须在事前进行明确告知”,“有必要对移动地点进行系统化管理。”他接着指出:“对于违规行为,应当在与行政秩序相关的层面,通过加重罚款等方式强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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