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共采购厅29日表示,将对《物品目录化规定》(公共采购厅训令)进行全面修订,并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物品目录化是公共采购的第一道关口。本次修订案着重于在物品目录化阶段减轻企业负担。


公共采购第一道关卡“物品目录化”迎来监管瘦身 View original image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转为物品必备信息管理制并缩减目录化资料提交义务、引入人工智能(AI)产品目录化快速通道、通过规范行政办理期限以合理化程序、以及通过明确业务主体和理顺易懂的句子来体系化训令等。


首先,从明年起,将废止根据物品属性信息(材质、尺寸、耗电量等)填写量赋予1至3等级的品目分级制,改为只要按品名输入必填属性信息即可获得批准的“必备信息管理制”。


强制提交规格书等特定物品目录化资料的规定也被删除,企业只需选择性提交能够支撑其希望反映在目录信息中的内容的资料即可。允许登记融合复合产品的代工生产(OEM),以及在登记进口产品时取消文件公证义务,也被纳入本次修订案。


公共采购厅还将根据业务特性重新调整行政办理期限,将按品目重新受理物品目录时的办理期限由原来的8日缩短为5日。此外,对人工智能(AI)产品等需要政策支持的领域适用快速通道,使其在5日内即可完成目录化。


通过将补正事由具体公告、并在分类移交时强制要求向申请人通知等措施,也提高了物品目录化程序的可预见性。


此外,修订案还根据“制定易懂法令”的标准,将复杂句子拆分,对含糊不清的表述和用语进行解释说明,使首次接触物品目录化规定的企业也能一目了然地理解相关内容。



公共物资局局长 Noh Junghyun 表示:“修订物品目录化规定,旨在减轻企业的文件负担,同时提高行政办理速度和可预见性,从而支持创新企业和中小企业进入采购市场。今后公共采购厅也将持续检查和完善目录制度及目录信息系统,并加强与一线的沟通,营造企业可以信赖的公共采购环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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