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监院举办金融公司绩效薪酬体系现代化研讨会
金融监督院22日表示,在首尔汝矣岛国监院召开了为推动金融公司绩效薪酬体系先进化而举办的研讨会,学界和法律界专家等出席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旨在细致诊断当前金融公司绩效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需要改进的方向,广泛交流专家及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意见。
金融监督院副院长辅佐 Hwang Seono 在开场发言中强调:“过度偏重短期业绩的绩效薪酬体系运作,可能恶化金融公司的财务健全性,进而严重妨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推动金融公司绩效薪酬体系的先进化已是不容再拖的紧迫课题”。
Hwang 副院长辅佐表示:“绩效薪酬体系的设计,应当不妨碍金融公司的健康成长,在这一过程中也要同步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应当综合评估金融公司及其相关高管员工不仅在本职业务业绩方面的表现,还包括其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贡献,并据此发放与之相称的绩效薪酬”。
他接着表示:“在计算金融公司的绩效薪酬时,应当强化其与员工长期业绩的联动比例”,“不能仅满足于形式上遵守法律规定的监管要求,而应从更加实质性的角度出发,通过将投资性质业务的存续期限与递延期限相一致等方式,确保与长期业绩的联动真正落到实处”。
他还指出:“对于如房地产项目融资等,为获取过高绩效薪酬而可能出现过度追求风险等副作用的业务,有必要定期检查绩效薪酬体系的适当性,并在必要时及时进行调整,从而在事前阻断风险,这一点十分重要”。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对当前金融公司绩效薪酬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纠正不合理惯例”,“今后将充分参考本次研讨会上提出的专家及业界意见,并与金融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协商,推进金融公司绩效薪酬体系制度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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