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多岁男子因向素不相识的人要烟挑衅并施暴、又持凶器威胁警察,被判处实刑。
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Eonji 于21日表示,以妨害特别公务执行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A某今年7月夜间在蔚山南区一条道路上向四十多岁男子B某索要香烟,引发口角后称“我是受黑社会组织指使来的,要杀了你”,并用拳头殴打B某。
今年9月,他又在一间餐馆内拨打112报警称“我要自杀,快来”,随后对赶到现场的警察挥舞凶器,作势刺向他们进行威胁。
合议庭指出:“被告在几乎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殴打完全不认识的人,又以凶器威胁警察,罪责不轻。但同时也酌情考虑了其反省态度以及无同类前科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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