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即使紧急刹车也不可能避免碰撞”

一名在凌晨时段驾车撞上摔倒在车行道上的行人致其死亡的60多岁司机,在一审之后在二审中也被判无罪。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3庭(审判长 Choi Seongbae)9日表示,在针对因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别法》致人死亡罪被起诉的A某(61岁)一案的二审宣判公判中,作出无罪判决。


仁川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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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控于2023年5月26日凌晨1时45分左右,在京畿道富川市一条双向各两车道道路上驾驶车辆行驶时,撞上向车道方向摔倒的B某(61岁)致其死亡,因此被移送审判。


事故发生时,B某先被车辆禁止进入的隔离桩绊倒,随后突然向车道一侧摔倒,而A某驾驶的车辆以时速不超过30公里行驶。B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后因外伤性重度脑损伤死亡。


一审合议庭认为,事故发生时间为凌晨且当时下雨,周边物体难以看清,即便A某发现B某后采取紧急制动,也很难避免碰撞,因此宣判无罪。


二审合议庭同样说明称,B某向车道方向倒下时,与车辆的距离约为9.5米,到发生碰撞为止仅有1.3秒时间。



合议庭认为:“难以预见在距离车行道与人行道边界线1米以上的位置摔倒的被害人,会向道路方向栽倒”,“即使被告随后采取紧急制动,也很大可能无法避免碰撞。”随后表示:“原审判断正当,不接受检方关于事实认定错误的主张”,驳回了检方的上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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