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处监禁7年6个月→二审改为监禁5年
承认“想象竞合”判断…急加速主张被驳回

去年7月造成14名死伤者的所谓“市厅站逆行事故”驾驶人,被大法院最终判处5年徒刑(禁锢)。

1日夜间,在首尔市厅附近,一辆小客车在十字路口逆行撞上行人,造成9人死亡。2日早晨,有人在事故现场附近放下了菊花。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younghan@

1日夜间,在首尔市厅附近,一辆小客车在十字路口逆行撞上行人,造成9人死亡。2日早晨,有人在事故现场附近放下了菊花。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young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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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大法院第2小法庭(主审法官 Kwon Youngjun)对因涉嫌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死)等罪名被起诉的60多岁男子 Cha 某,作出维持原审判决的裁定,最终确定对其判处5年徒刑(禁锢)。禁锢刑同样要被收监至监狱,但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不强制劳动。


Cha 某于去年7月1日在首尔中区市厅站附近驾驶车辆时逆向行驶并冲上人行道,撞上行人和两辆汽车。该事故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


Cha 某主张车辆“突然加速”,但一审认为“未发现突然加速事故中会出现的多种典型信号”。合议庭将针对各受害者发生的事故视为彼此独立的犯罪,认定属于实质竞合,对 Cha 某判处法定上限7年6个月。所谓实质竞合,是指一人实施了数个违反法律的行为,若属此情形,可以在对最重罪的刑罚基础上,加重至其二分之一。


二审同样未采纳突然加速的主张,但认为死亡与伤害等属想象竞合,将刑期减为5年禁锢。所谓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构成数个罪名,量刑时视为一罪,按照其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量刑。



Cha 某和检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原审判断并无不当,当日驳回上诉。大法院表示:“本案事故在社会通念上属于由一次驾驶行为引发的想象竞合关系,原审作出上述认定并不存在误解罪数关系法律原则的错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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