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巧克力派案”二审最终宣判无罪
批评司法机关“反应过度”的声音高涨
“因为一块巧克力派打到二审的现在现实,实在太冷酷了。”
因拿出并吃掉包括巧克力派在内共价值1050韩元的零食而被以盗窃罪起诉、引发社会争议的所谓“巧克力派盗窃事件”,在二审中被判无罪。41岁的A某时隔约2年被宣告无罪后,网络上接连出现批评声音,质疑“为了一包区区1000多韩元的点心打近两年官司,这样的现实究竟正常吗”。随着小额盗窃案件一路打到法庭,关于司法机关“过度应对”的争议再度升温。
“差点成了前科犯”……网友对冷酷现实“长叹”
在一篇介绍判决内容的报道下,有网友表示批评称:“(A某)差点就成了有前科的人。吃东西是为了生存而吃,真是只剩苦笑。”还有网友接连批评称:“把10年来惯例使用的零食一口咬定为盗窃,一下子就给人打上卑劣小偷的烙印,这是过度惩罚”“即使真的是想偷,也不至于为区区1050韩元打两年官司吧”“这种程度简直就是为了折磨人而去起诉的。”
也有不少意见痛斥一审判决有罪的法院以及负责侦查与起诉的检察机关和警方。评论称:“按常理说,为了1000韩元去提起控告根本说不通。正是因为这种案件,检察官才无法把时间用在真正重要的案件上吧。”“动辄贪污上几十亿韩元的高官们几乎都得不到调查,却在一宗1000韩元的盗窃案上拼命追究。有钱无罪、无钱有罪。”“因为一块1000韩元的巧克力派,给(A某)带来了长达2年的痛苦。司法只应审理足以构成犯罪的案件。”“如果偷巧克力派都要坐牢的话,在有钱人当中恐怕有很多人都没有资格、不少人都该进监狱。”
在“巧克力派盗窃案”二审法院宣告无罪的27日,被告方律师 Park Jeonggyo 表示,正是由于媒体在内的众多有见地人士给予高度关注,今天才能取得如此良好结果,并对此表示感谢。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严格来说确属盗窃”……也有声音提出应判有罪
不过,也有部分意见认为,即便金额很小,从法律上讲也确属盗窃行为。有观点指出:“哪怕只偷了10韩元也是盗窃。”“(A某)是凭借舆论才被判无罪。”有网友则表示:“当然,严格来说这确实是盗窃。但如果连这种事情都要作为罪行来惩罚,那这个世界恐怕只能让天使来生活了。”
此前,位于全北完州郡一物流公司的安保公司员工A某,因涉嫌于去年1月18日凌晨4点06分,从公司办公室冰箱中拿出并吃掉一块售价400韩元的巧克力派和一块售价600韩元的奶油蛋糕而被诉至法庭。他主张称:“平时托运司机们都说‘冰箱里有零食,可以随便吃’。”但一审合议庭认为其具有盗窃故意,判处被告人罚金5万韩元。
二审合议庭则指出:“有证言称,安保公司员工平时会提前为托运司机打开出入口,托运司机则为表达对安保公司员工的感谢,时常会把原本为托运司机准备的零食分给安保公司员工。”“即便不能说被告事先取得了被害人的现实同意,拿走本案中的巧克力派等零食,但也难以断然认定,被告具有违背被害人意思而拿走本案巧克力派等物品的犯意。”据此,推翻原审5万韩元罚金判决,宣告被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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