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2024年10月10日以《新韩大学,将3名“霸凌·辱骂”教授免职、1名解聘……“学生人权侵害零容忍原则”》为题,报道了新韩大学对其所属3名教授作出免职处分、对1名教授作出解聘处分的内容。
对此,受处分教授一方表示:“学校作出的免职和解聘处分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事实认定上也有诸多错误,我们认为这是不当处分,已向教员申诉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正通过相关程序就事件真伪进行争议。”
本报道系根据新闻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刊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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