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昌原市议员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当选无效刑。


釜山高等法院昌原审判部第1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Min Dalgi,法官 Park Jiyeon、Park Geonhui)于26日在共同民主党昌原市议员 Lee Jonghwa(负责 Idong·Jaeun·Deoksan·Pungho 洞选区)案的二审中,驳回了被告方的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同时被移送审判的50多岁图书馆馆长A某的上诉也未被采纳。


Lee Jonghwa 共に民主党昌原市议员。昌原市议会提供

Lee Jonghwa 共に民主党昌原市议员。昌原市议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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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议员被指控于第22届国会议员选举前的去年1月29日,在昌原一处餐馆安排当时民主党昌原镇海区国会议员预备候选人 Hwang Gicheol 与选民的聚餐,使其能够进行名片递交、问候及竞选承诺宣传等活动,并向包括16名选区选民在内的21人各提供价值1.2万韩元的餐食。


在审理过程中,Lee议员主张称,自己在担任某儿童图书馆馆长期间,为新年座谈会聚会邀请了Hwang候选人出席,听到当时任馆长的A某说带来的银行卡无法支付后,自己只是以借钱的形式代为结账,但合议庭未予采信。


二审合议庭判示称:“虽然辩称因A某信用卡有效期届满,由Lee议员代为支付,但就得知卡片过期的时间点等与结账情形相关的被告人陈述前后矛盾,且与现场闭路电视(CC TV)画面不符,并且考虑到A某当时持有以配偶名义办理的银行卡,可以用该卡支付,因此难以采纳被告人的主张。”


此前一审法院分别判处Lee议员150万韩元罚金(属当选无效刑),图书馆馆长A某100万韩元罚金。



根据规定,若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因违反选举法而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或100万韩元以上罚金,其职务将被取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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