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公司结算款外部管理比例将分阶段上调
法律施行时为60%…施行2年后升至“100%”

25日获悉,将逐步把电子支付结算代行(PG)企业结算资金外部管理义务比例上调至100%的法律修正案,已被列入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程。该修正案在通过政务委员会后,搁置了四个月,只要在次日举行的法司委全体会议和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公布1年后开始施行。


去年8月25日,在首尔永登浦区金融监督院前,Tmon与Wemakeprice(合称 Tmepe)结算延迟事件的受害者举着黑伞集会,呼吁制定受害者救济特别法等。联合新闻提供

去年8月25日,在首尔永登浦区金融监督院前,Tmon与Wemakeprice(合称 Tmepe)结算延迟事件的受害者举着黑伞集会,呼吁制定受害者救济特别法等。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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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日政界消息显示,在次日举行的第429届国会定期会第15次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事日程文件中,列入的95个议案中,第1号议案为包含PG公司结算资金外部管理比例条款的《电子金融交易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该议案由政务委员会在野党干事Kang Min-guk议员于去年提出。自提出后在政务委滞留约1年,于今年7月通过,时隔4个月有望跨过法司委门槛。


修正案一旦通过法司委和国会全体会议,将于法律公布1年后施行。法律施行之时起,PG公司必须通过信托、支付保证保险等形式,将结算款中60%委托外部机构管理。法律施行满1年时,比例提高至80%;施行满2年时,提高至100%,强制委托管理比例将逐步上调。


业内曾以《大规模流通业法》(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规定为由,提出与仅需将结算款50%委托外部管理的电子商务企业之间存在公平性争议,但未被采纳。据悉,政务委朝野议员(国会)和金融委员会(政府)均对业界主张持否定态度。舆论普遍认为,尽管行动稍晚,但国会完成法案处理工作是件幸事。此前在去年7月,Tmon、Wemakeprice(Timapeu)发生结算款未支付事件后,社会上曾出现要求加强法规、以防PG公司擅自挪用客户结算款的批评声。


配合法律修订工作推进,预料金融当局对PG结算体系的监管也将大幅强化。金融监督院于今年9月提出了相关指引,加快构建PG企业结算资金外部管理体系。指引的要点是,在国会完成《电子金融交易法》修订之前,给予PG公司至年底的履行准备期,以便其自主进行系统开发、签订信托与支付保证保险合同等工作。



金融委员会也暗示将加强对PG公司结算相关的监管规则。20日,金融委员会副委员长Lee Eok-won在与包括信用卡公司、资本公司在内的国内15家信贷专营金融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座谈时,曾指出,通过PG公司进行的信用卡结算被用于“套现”或犯罪收益洗钱等不当用途的问题。Lee副委员长表示:“将尽快建立通过PG进行信用卡结算的监管体系,包括消除预付·借记电子支付工具与信用卡结算之间的监管套利空间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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