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woom证券获发行商业票据许可…预计年内推出

被视为迈向“韩国版高盛”的第一批“综合投资账户(IMA)”经营机构,韩国投资证券和未来资产证券双双获指定。这是该制度引入8年来首次指定经营机构。最快在12月初,将有首款既保证本金支付、又可获得业绩分红的1号IMA产品面世。


金融委员会19日下午在第20次金融委例行会议上审议并表决了关于指定韩国投资证券、未来资产证券为自有资本8万亿韩元以上的综合金融投资事业者(综合投资证券公司)及IMA经营机构的议案。允许自有资本8万亿韩元以上综合投资证券公司经营的IMA,是在负有本金支付义务的前提下,将客户的保证金主要投资于企业金融相关资产(比例在70%以上)等多元领域以追求收益的账户。

首批 IMA 运营商定为韩投与未来,最快12月初推出产品 View original image

同日,金融委还表决通过了将Kiwoom证券指定为自有资本4万亿韩元以上综合投资证券公司及批准其短期金融业务的议案。由此,获准发行短期公司债(发行业务)的综合投资证券公司扩大至韩国投资证券、NH投资证券、KB证券、未来资产证券、Kiwoom证券等5家。金融委资本市场课长Ko Young-ho表示:“通过本次措施,公众也将能够获得IMA、短期公司债等多样化的投资工具,并分享综合投资证券公司资产运用带来的收益。”


市场正在关注,被同时指定为IMA经营机构的韩国投资证券与未来资产证券当中,谁将率先推出1号产品。Ko课长称:“IMA 1号经营机构将是两家公司共同担任”,并表示“以年内推出产品为目标,预计最快在12月初上市”。他还补充说:“由于两家公司之间竞争激烈,难以公开更为详细的内容。”在被问及期限在1年以上的产品成为1号产品的可能性是否较高时,他回答“是的”。Kiwoom证券的首期短期公司债也计划在年内发行。


是否会出现追加的IMA、短期公司债业务经营机构也是一大看点。NH投资证券同样申请了IMA,但由于其在9月底才比未来资产、韩国投资证券更晚提交申请,目前仍在审查中。不过,近期该公司内部一名高层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取不当利益,被联合股票操纵应对组盯上,引发内部控制争议,因此有舆论认为其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只是对于自有资本8万亿韩元以上的综合投资证券公司而言,与短期公司债牌照不同,并不适用以是否发生金融事故等为内容的社会信用条件。


在短期公司债领域,对三星证券、Meritz证券、新韩投资证券、Hana证券的现场检查等工作仍在进行。短期公司债是证券公司以自身信用发行的短期融资工具,最多可筹集相当于自有资本200%的资金。对于追加指定IMA、短期公司债经营机构的可能性,Ko课长仅作原则性回应称:“追加审查仍在进行中,将在审查结束后推进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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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当天还制定了进一步扩大综合投资证券公司对风险资本供给的追加方案。首先,考虑到综合投资证券公司在履行风险资本供给义务(25%)过程中,可能出现资金过度集中于相对风险较低的风险资本的情况,对于投向相对风险较低的“A级债券及中坚企业”的投资,即使投资金额较大,在履行风险资本供给义务的实绩认定中,最多也仅认可至风险资本供给义务金额的30%。Ko课长解释称:“将首先通过行政指导进行管理,今后再通过修改相关法令使之制度化。”


综合投资证券公司在科斯达克市场中的基础设施角色也将得到强化。这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要实现风险资本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提升科斯达克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为此,新获指定为综合投资证券公司的韩国投资证券、未来资产证券、Kiwoom证券将扩充并运营专门负责撰写科斯达克上市公司研究报告的部门,并将目前3家公司合计约300份的报告数量增加至450份以上。


同时,还将成立由官民共同参与的协商机构,更加细致地检查综合投资证券公司是否履行风险资本供给义务,并强化其风险资本供给能力。该协商机构由金融委、金融监督院、金融投资协会、综合投资证券公司和资本市场研究院等组成,将持续检查综合投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供给现状及计划,并承担分享优秀案例等角色。


为促进综合投资证券公司将资金更多投向风险资本等生产性领域,《关于资本市场和金融投资业的法律施行令》修正案已于前一日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该修正案预计将在本月25日至27日之间公布并施行。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强制要求综合投资证券公司在其整体运用资产中,按发行业务和IMA筹集资金规模的25%比例供应相应规模的风险资本。在风险资本的范围中,除既有立法预告内容外,还新增了对国民成长基金的尖端战略产业基金(基金发行债券、基金出资基金等)及商业发展公司(BDC)的投资。



此前适用于发行业务和IMA的房地产相关资产运用上限,也将从原先的30%下调至10%。这源于近期有观点指出,有必要将目前过度集中于房地产领域的证券公司资金转向风险资本等生产性领域。除此之外,为提升综合投资证券公司所从事企业金融业务的竞争力,将把其专门中介业务的对象从现有的金融机构、基金·公积、基金等,扩大到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组合、创新成长组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并强化综合投资证券公司的指定条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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