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运输网络需强化经济安全服务作用”……亦强调完善损失补偿制度
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KMI,院长 Jo Jeonghui)公布了一项研究结果,提出了为应对全球供应链变动而制定的航运物流政策替代方案。
KMI在《全球供应链变动下航运物流支援方案研究》中,将国际航运物流的稳定性保障界定为国家课题,并提出有必要强化制度性支持。
研究以去年1月制定的所谓“供应链三法”(经济安全供应链稳定化基本法、材料零部件装备竞争力强化特别措施法、国家资源安全特别法)为基础,指出应将海上运输网络界定为“经济安全服务”。
研究特别指出了现行损失补偿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补偿标准,同时给出了改进方向,以确保在经济安全危机情况下海上运输网络也不会动摇。
首席研究员 Hwang Sujin 表示:“由于新冠疫情、俄乌战争、中东局势恶化等因素,供应链风险已常态化”,“为确保航运物流顺畅运行,需要国家层面的前瞻性支持”。
研究提出了四大政策方向:▲利用国家必需船舶制度扩大对航运物流的支持 ▲为紧急情况下的船舶投入引入损失补偿制度 ▲为应对供应链危机强化政府与业界合作 ▲扩充战略港口基础设施等。研究强调,关键在于建立保障装置,确保航运业在危机情况下也能维持正常运营。
KMI院长 Jo Jeonghui 表示:“为应对供应链危机,整顿航运物流支援政策已刻不容缓”,“本次研究将有助于提升全球航运物流稳定性并强化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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