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罚金5亿韩元并追缴602万韩元”
“涉嫌9次收受共602万韩元招待”

一名从土木公司收受招待后还索要高达5亿韩元的韩国产业园区公团前职员,被判处中型徒刑。


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6部(金容均首席法官)17日表示,以受贿等嫌疑被起诉的韩国产业园区公团40多岁前职员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亿韩元,另追缴602万韩元。

从土木工程公司收受招待后又索要高达5亿韩元的韩国产业园区公团前员工被判处重刑。亚洲经济DB提供

从土木工程公司收受招待后又索要高达5亿韩元的韩国产业园区公团前员工被判处重刑。亚洲经济DB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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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某一起向土木公司勒索贿赂的50多岁B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亿韩元;向A某行贿的该土木公司40多岁代表C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


A某在担任国家产业园区监督官期间,从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先后9次在某娱乐场所与C某运营的土木公司现场所长饮酒,并让对方用公司法人卡支付酒钱等,被控累计收受价值602万韩元的招待而被诉。另外,A某还被指控于2024年4月28日与熟人B某共谋,企图就C某的工程收取5亿韩元回扣。


据悉,B某曾对C某公司的分包企业表示,他和C某需要为A某准备约5亿韩元。此外,他还对C某称“工程存在瑕疵,需要返修”,“如果有需要‘整理’的事情就去做吧”等,借此索要贿赂。合议庭以他们之间的对话内容等证据为基础,认定起诉事实全部成立。


合议庭指出,A某利用其对工程的监督官地位,积极且反复地要求并收受招待。接着表示,“其以‘是对方自发行贿’等言行推卸责任,并在事后试图收买相关人员、销毁证据,犯罪后表现也十分恶劣”。



法院还表示,B某有回避罪责、企图掩盖A某犯罪的态度,但C某则始终如一地承认犯罪。并称,“综合考虑到其有在A某积极要求下被动应对的余地等因素”,作出上述量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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