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庆北义城两处起火
被告人全部认罪
对于因去年3月在庆北义城发生、烧毁9万9289公顷森林的“庆北山火”被起诉的被告人,检方分别求处3年有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6日报道,当天在大邱地方法院义城支院由单独负责刑事一庭的法官 Moon Hyeok 审理的结案公判中,检方请求合议庭分别对果园承租人 Jeong 某(62岁)和扫墓民众 Shin 某(54岁)判处森林保护法规定的最高刑期——3年有期徒刑。
Jeong 某被控于去年3月22日,在义城郡安溪面容基里一果园内焚烧农事废弃物,导致火势蔓延成大规模山火(违反森林保护法)。Shin 某则被控在同一天,于义城郡安平面槐山里一处小山上,为了焚烧长在祖父母坟上的幼树而点燃树木,结果火势扩散成大规模山火,被提起公诉。
检方称:“被告人 Jeong 某于去年3月22日上午11时44分许,在果园内设置的黄色水箱附近焚烧塑料、纸箱、易拉罐等垃圾”,“当时正值因天气干燥而山火频发的春季山火防范期,政府机构通过强风预警、灾难短信等方式持续开展山火预防宣传。”检方接着指出:“即便焚烧垃圾,也有义务确认火星是否完全熄灭,但其未作充分确认便于当日中午前后离开现场,随后发生山火”,“上述山火在强风作用下扩散,烧毁了2万9000公顷森林,并与同一时间段在安平面扩散中的山火合流,蔓延至安东、青松、英阳、盈德,追加毁损森林4万6000公顷,共计烧毁约7万6000公顷森林。”
关于 Shin 某,检方表示:“其为清除长在祖父母坟头上的树木,使用涡轮打火机点火,烧毁了约2万3000公顷森林”,“该山火与在安溪面发生并扩散中的山火相遇后合流,共计烧毁约6万9000公顷森林。”
两名被告均承认全部指控,并请求从轻处理。Jeong 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为了灭火,我浇了3次水,自以为已经全部熄灭,又返回去确认了一次”,“万万没想到会刮起旋风般的风,将火势烧成这样。造成人员伤亡并给各地带来损失,深感惭愧。”被告人 Shin 某则陈述称:“由于我的疏忽造成了巨大损失,非常抱歉,恳请原谅”,“今后余生将怀着反省与赎罪之心投身志愿服务。”
去年3月22日,庆北义城郡安溪面和安平面两处地点先后发生山火。火势在强风助推下蔓延至邻近的安东、青松等4个市郡,历经149小时才被完全扑灭。此次火灾在庆北义城、安东、青松、英阳、盈德等5个市郡共造成26人死亡、31人受伤,合计57名死伤者。受灾面积为史上最大规模的9万9289公顷,受灾居民约3500人。
针对被告人的宣判公判预计将于明年1月16日上午10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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