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预告修改《专门信贷金融业监督规定》
卡公司、资本公司等专门信贷公司不良风险上升
将推进完善经营改善程序

政府将推进快速处置不良信用卡公司和资本公司 View original image

政府将针对经营不善的信用卡公司或资本公司等信贷专营金融公司(以下简称“信贷专营公司”)提前启动经营改善程序。计划全面修订针对经营不善信贷专营公司的及时纠正措施制度,以更快速地推动其经营改善。

金融委预告修订《信贷专营金融业监督规定》

金融委员会于3日预告,将以完善与信贷专营公司及时纠正措施相关制度为核心,修订《信贷专营金融业监督规定》。信贷专营公司是指信用卡公司以及数字公司、租赁公司等不吸收存款、仅具备放贷等信贷功能的公司。所谓及时纠正措施,是指当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跌至一定水平以下或存在恶化风险时,金融当局为推动其经营改善而采取的措施。根据不良状况的程度,分为经营改善劝告、要求、命令等分阶段实施。


根据现行《信贷专营金融业监督规定》,不良信贷专营公司在被处以及时纠正措施后须在2个月内提交经营改善计划。但金融委解释称,2个月的期限偏长,决定将其缩短为与储蓄银行等其他金融公司相同的15日。此外,以往是在对不良信贷专营公司作出及时纠正措施后再接收其经营改善计划,今后则改为在作出处分前先行接收经营改善计划。此举意在更早掌握经营改善方案,从而实施更为精准的监管处罚。


金融委还将把《金融产业结构改善法》(以下简称“金产法”)纳入及时纠正措施的法律依据。现行监督规定中并未明确及时纠正措施适用金产法的依据,存在制度漏洞,此次修订旨在予以弥补。随着金产法相关条款的补充,将为对不良金融机构下达经营改善命令提供法律依据。与银行或保险等其他金融业不同,信贷专营行业在金产法中并未规定针对不良金融机构的经营改善命令要件,导致难以及时推进处置程序。


金融委相关人士强调称:“通过此次修订,将为因巨额金融事故或不良债权发生等导致负债超过资产的不良信贷专营公司等下达经营改善命令提供法律依据,从而实现对不良金融机构的快速处置。”

或将对经营不善的信用卡·资本公司采取先发性措施 

政府加强对信贷专营行业不良风险管理,与近期信用卡公司和资本公司等相关行业面临经营困难不无关系。根据金融监督院数据,今年上半年国内专业信用卡公司的净利润为1兆2251亿韩元,同比减少18.3%。资产健全性也有所恶化。截至上半年末,信用卡公司总债权逾期率为1.76%,较去年末的1.65%上升0.11个百分点,为2014年末(1.69%)以来的最高水平。代表不良债权的“次级及以下贷款比率”也从去年末的1.16%升至1.3%,上升0.14个百分点。在长期内需低迷的背景下,为控制家庭负债,政府强化贷款监管,导致卡贷等信用卡公司的主要业务表现不佳,这是其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资本公司同样因房地产项目融资(PF)不良的后续影响而陷入困境。根据金融监督院和信用评级行业的数据,截至今年上半年,主要资本公司的项目融资贷款规模约为自有资本的50%左右。盈利能力较差的项目融资贷款处置进展迟缓,加之逾期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市场对其资产健全性的担忧依然存在。Nice信用评价相关人士表示:“资本公司以项目融资贷款等信贷资产为中心,资产健全性持续恶化”,“近期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家庭贷款的逾期率也较以往明显偏高,资产健全性压力正在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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