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制研究院首席研究委员 Kim Yunjung 投稿:流通链条过长 物价只能上涨 现行农产品流通法弊大于利 首创拍卖制的荷兰也已废止 须打破寡头垄断市场结构

编者按在气候变化将农产品价格推高、“农通胀”成为常态的时代,每当干旱、梅雨、酷暑等异常气候出现,餐桌物价就剧烈波动。导致作物欠收的反复无常天气,被视为农产品价格暴涨的原因。一半对,一半错。不透明的农产品流通结构,正以天气为挡箭牌,肆意操控价格。农民辛苦种出的农产品在市场上卖不到应有的价钱而感到挫败,消费者则为远高于产地出货价的终端价格买单,这种恶性循环不断重演。《亚洲经济》追踪了隐藏在“天气”这一外部因素背后的农产品流通结构卡特尔,并探索在过去40年间固化下来的农产品拍卖制度的替代方案。



韩国法制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 Kim Yunjung

韩国法制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 Kim Yunj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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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虽然普遍认为是气候变化所致,但也有观点指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垄断才是更大的原因。加乐市场5家民间批发法人自1985年加乐市场开业时被指定以来,从未被更换,至今仍维持其地位,总销售额和营业利润也在持续增长。


我国批发市场的交易制度,是由批发法人垄断与产地的交易,由中间批发商排他性地负责与消费地的交易。消费者购买农产品之前,必须经过批发法人、中间批发商以及零售店等漫长的流通环节,最终消费者价格只能不断被推高。


农产品生产者若要在批发市场进行交易,必须经过批发法人。批发法人偏好无风险且稳定获取手续费收入的拍卖方式,因此目前加乐市场的拍卖比例高达80%左右。


拍卖制度是在1976年与《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相关法律》(农安法)一并引入的,旨在防止批发商囤积居奇,并向生产者支付合理价格。然而,在价格与交易信息实时公开的当下交易环境中,这一制度的弊端已大于优点。拍卖受供给量变化影响,价格剧烈涨跌,存在无法保障农产品稳定供应的致命缺陷。因此,大型超市或网络平台等大型流通企业,多通过与产地直接签约,以固定的价格和数量采购并销售农产品。


在仁川南洞区南村农产品批发市场举行的水果拍卖会上,中间批发商正在查看水果。联合通讯社供图

在仁川南洞区南村农产品批发市场举行的水果拍卖会上,中间批发商正在查看水果。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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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荷兰等欧洲联盟成员国以及日本等海外主要国家的批发市场,并不将产地与消费地的交易分离,而是采用可以直接交易的简化流通结构。海外的批发商并不享有像加乐市场批发法人那样的产地交易独占权,而是与其他批发商自由竞争,并通过与产地及消费地直接签约供应农产品。即便是在最早采用拍卖制的荷兰,现在除花卉领域极少部分外,也早已不再采用拍卖方式。


在与我国一样以小农结构为主的日本,作为我国农安法蓝本的《批发市场法》在1999年修订时废除了“拍卖制优先原则”,目前拍卖比例已降至10%以下。2018年修法时,又废除了批发法人的产地交易独占权。同样以小农结构为主的台湾,将拍卖作为主要交易方式的批发市场占比也不足20%。此外,与我国不同的是,由农民团体而非民间批发法人主导拍卖,从而保护生产者利益。


目前,海外各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已通过防止少数特定批发商垄断交易、实现自由竞争,来促进农产品批发价格的稳定。农产品价格稳定,应当像海外那样,从打破垄断性市场结构做起。为此,必须优先改善以民间批发法人为中心的交易结构。



Kim Yunjung 韩国法制研究院 资深研究委员



<天气无罪 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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