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教育厅办公大楼搬迁项目在教育部中央投资审查中获得了有条件批准。这是经过调整项目规模和费用、扩充停车场等补充措施后,其可行性得到认可的结果。
光州市教育厅于28日表示,在最近召开的教育部第4次中央投资审查委员会会议上,办公大楼搬迁项目获得了有条件批准。
此次决定是在今年7月第3次中央投资审查中接到“重新审议”通知后,通过使项目规模和项目经费更加符合现实、并补充扩充停车场等核心事项而作出的。委员会在认可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同时,将▲财政效率化方案报告 ▲城市管理规划决定结果报告作为附带意见提出。
市教育厅已在目前光州市推进的“2030城市管理规划重整服务”中反映了新办公大楼用地,并计划在城市管理规划决定完成后,于明年的中央投资审查中报告附带意见的履行情況。
现办公大楼自1988年竣工以来已使用37年以上,员工人数也从新建当时的142人增加到目前的526人,办公空间和停车设施严重不足。办公大楼搬迁的必要性在10年以上一直被提出,作为一项宿愿工程,在Lee Jeongseon教育监就任后开始正式推进。
新办公大楼用地最终确定为位于光山区新昌洞的光州广域市教育厅市民协治振兴院用地(999-9号一带)。大楼规模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3万1,364平方米,总项目经费为1,298亿韩元。其中,教育部补助金为308亿韩元,自有财源为990亿韩元。
市教育厅以2026—2027年完成设计招标与施工图设计,2028年开工,2030年竣工并完成搬迁为目标。今年8月还制定了《光州市教育厅新办公大楼建设基金设立及运用条例》,为基金积累奠定法律基础。
今后将根据财政状况和行政程序灵活调整项目推进速度和时间,以确保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竣工后,现办公大楼将被重组为面向学生、教职员工和市民的综合支援型复合空间“光:纳中心(暂称)”,作为照护、阅读、艺术、教职员工支援等教育公共服务的据点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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