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7日正式开庭审理
Kim Yesung 方称“应驳回公诉”
被称为金建希女士“管家”的Kim Yesung一方在庭审中否认了挪用公款的嫌疑。金某一方还主张,本案并非由民中基金建希特别检察组提出的指控,认为公诉应当被驳回。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6庭(审判长法官Lee Hyunkyung)于24日就金某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等罪名一案,举行了第二次公判准备期日。虽然在公判准备期日被告人没有出庭义务,但金某当天出席了庭审。
金某因被特别检察组指控,其参与设立并持有股份的租车公司IMS Mobility在2023年通过私募基金运营公司Oasis Equity Partners,从Kakao Mobility、HS孝成、新韩银行等企业处不当获取184亿韩元投资,并与IMS Mobility代表Jo Youngtak共同挪用24.3亿韩元而被拘捕起诉。
当天,金某一方否认了起诉书中关于其将IMS Mobility募集到的投资金转入自己名下的借名法人后侵吞、并挪用数十亿韩元公司资金的指控事实。
特别检察组认为,Jo代表在投资敲定前,因某特定公司仅投资35亿韩元而非预期的50亿韩元,导致基金设立面临告吹危机,于是以其个人债务形式先行垫付了差额。此后,投资募集最终确定,金某名下借名法人Innovest Korea收到46亿韩元旧股交易款后,金某向Jo代表汇款24.3亿韩元,帮助其偿还债务。特别检察组的观点是,金某与Jo代表合谋,侵吞了Innovest Korea的法人资金,构成挪用公款。
金某一方辩称:“是按3年期约定利率借给Jo某的钱,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挪用,无法理解”,“是在作为唯一股东的被告人决策之下借给Jo某的。”随后又就公诉事实主张:“这并不属于特检的调查对象范围,应当对公诉作出驳回裁定。”
特别检察组还计划于下月中旬对与金某共同涉嫌挪用公款的Jo某提起公诉。
合议庭将下月17日指定为首次正式公判期日,决定正式启动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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