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第4次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活性化三年计划》

为使中小企业通过协作应对近期急剧变化的内外部经营环境并增强竞争力,政府公开了以中小企业协同组合为核心协作平台进行培育的具体方案。


中小风险企业部于23日发布了为支持中小企业协同组合增强竞争力和实现成长的《第4次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活性化三年计划》。这是根据《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每3年制定一次的法定规划。中小风险企业部为强化中小企业间的协作体系,决定以中小企业协同组合为中心,重点推进包括▲强化市场应对能力 ▲共同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 ▲提升出口竞争力 ▲扩大地区经济基础 ▲完善制度等5大战略和15个细分课题。

中小企业协同组合,将培育为中小企业成长核心协作平台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先,中小风险企业部为消除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因交易地位差异导致的结构性失衡,计划通过修改《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引入“协商请求权”制度。引入协商请求权是中小风险企业部的重要国政课题,旨在使中小企业协同组合在为组合成员缔结集体合同时,能够就交易条件与大企业等进行协商。为此提出的《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修正案目前正在讨论之中,中小风险企业部将与公平交易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协作,努力确保该制度顺利落地。


此外,将发掘能够反映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按行业、按工序特性的数字化应用与扩散领域,并支持构建向人工智能转型和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为此,计划通过修改《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法》,在大韩中小企业中央会内设立专门部门,以承担对中小企业协同组合及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支援工作。为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并强化原辅材料采购的稳定性,将把原辅材料公共采购支援项目扩大至海外采购渠道,并加强包括扩大制作与推广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工具包、中大事故预防在内的ESG应对支持。


为使按行业划分的中小企业协同组合能够构建和运营海外据点,“全球拓展协作项目”也将同步推进。将通过支持其在海外当地直接运营常设展厅、销售场所等方式予以落实。还计划强化支持,使中小企业协同组合作为应对全球供应链的枢纽渠道,通过参与官方发展援助(ODA)项目等方式,进军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新兴市场。


中小风险企业部还将推进扩大支援体系,以强化地区组合的作用,使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成为激活地区经济的中轴力量。同时,为活跃中小企业协同组合,将放宽组合设立时所要求的法定最低发起人数等标准,并强化制度运行的灵活性,使依据其他法律设立的协同组合之间可以合并及变更组织类型。为激活作为组合设立主要目的的共同事业,还将引入优先出资制度、准组合成员制度等。同时将为负责组合运营实务的组合专职理事设立连任限制依据,通过改善制度提升组合运营的透明度。



Kim Jeongju 中小风险企业部中小企业战略企划官表示:“中小企业协同组合是中小企业通过协作共同应对其单独难以应对的市场、技术和全球环境变化的核心平台,发挥着凝聚中心的作用”,并称:“中小风险企业部将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协同组合增强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成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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