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政监察中,有意见指出,金融当局必须直接出面,对在所谓“Homeplus事件”中暴露出的私募基金(PEF)运用公司的杠杆收购(LBO)进行监管。金融监督院院长 Lee Chanjin 也确认,正推进大幅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准备工作。


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Namgeun 21日下午在国会政务委员会举行的金监院国政监察上表示:“与私募基金相关,MBK Partners 收购 Homeplus 后事实上掏空企业,目前进入清算程序,已引发问题”,“至少应当对私募基金的 LBO 进行监管”。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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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议员指出,除 MBK Partners 收购的 Homeplus 外,还有多家企业走向法院接管、再出售、退市等结局,并主张:“以短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私募基金,若通过 LBO 方式收购企业,往往通过过度抵押促使其为收购资金举债,再出售不动产并进行过度分红,导致被收购企业被掏空的情况屡见不鲜。”


他表示:“国民年金等机构可以通过受托责任准则(Stewardship Code)活动收回投资或进行直接制衡”,但同时也批评国民年金称,“即便发生了这次事态,也一言不发”。他还指出,受托责任准则活动的核心是履行评价,但与日本、英国等不同,我国在这一部分的监管并不到位。


据此,Kim 议员主张:“有必要修改《资本市场法》,使国民年金等投资者能够就私募基金的此类投资计划收到报告。”他同时表示:“金融当局在接到报告后,有必要在抵押提供过度等情况下,能够予以叫停或下达纠正命令,需要金融当局层面的介入”,“不是对全部 LBO,而是对以短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机构专用私募基金的 LBO,由金融当局进行监管干预。”


对此,Lee 院长表示:“关于 LBO 方式的私募基金,机构投资者提供资金是否符合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标准,从2015年起(我担任基金运用委员时起)我本人就一直在指出这一问题”,“判断认为这是非常不适当的。”


他指出:“向采用 LBO 方式的私募基金提供资金,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从金融监管角度看,这是一个极其严峻的事项。我们正在推进大幅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准备工作,这一部分今后也将向政务委员会报告。”



此外,他还强调,关于受托责任履行评价,金监院也有意愿、有准备直接承担监管工作。Lee 院长表示:“即使不立即修改法律制度,只要保健福祉部部长将这部分监管工作部分委任给我们,我们就可以行使监管权,检查受托运用机构是否按照符合 ESG 指南的受托责任准则开展活动”,“如果在制度和立法上给予支持,金监院将从自身立场出发,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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