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需通过半导体特别法、AI 支持法等强化尖端产业竞争力
放宽金产分离、扩大风险投资以促进生产性金融
通过完善背信罪、放宽遗产税消除企业经营不确定性

大韩商工会议所在2025年定期国会召开前夕,要求尽快处理其判断为产业一线亟需的30项法案。大部分议题都将直接影响企业活动,包括对半导体、人工智能(AI)等尖端产业的支持,放宽金融与产业资本分离监管,以及完善背信罪等。

商议所16日表示:“半导体产业支援法、风险投资法等由朝野共同提出的主要法案至今仍未跨过国会门槛”,“企业所需要的制度改善不应被政治日程所绑架”。

此次提出的30项课题,主要围绕现场监管瓶颈与投资约束进行构成。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半导体特别法、AI支援法等强化尖端产业竞争力 ▲通过放宽金产分离和扩大风险投资改善资金循环 ▲通过修订背信罪与继承税制度缓解经营风险等。商议所称,其中接近一半的14项课题是朝野共同关注的法案,并强调“当前是比起争论更需要执行的时点”。


敦促尽快处理半导体与AI相关法案

商议所将包括半导体特别法和税收特例限制法修订在内的尖端产业支援法案的快速审议,列为最紧迫的课题。目前国会中滞留着9件半导体支援法案,内容包括设立总统直属半导体特别委员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研发(R&D)税额抵免、将52小时工作制适用对象予以豁免等。商议所指出:“尽管朝野在法案方向上并无分歧,但讨论却停滞不前”,“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立法一旦拖延,整个产业的速度就可能落后”。


同时,商议所称,AI产业是技术差距直接关系到国家竞争力的领域,扩大数据中心税收支持、完善电力与供水基础设施、制定AI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刻不容缓。商议所建议:“AI数据中心的关键在于确保大规模电力与冷却水,但现行制度难以为此提供有力支撑”,“政府应在税制、能源、选址等方面制定综合性支持方案”。

与此同时,商议所还请求制定“RE100产业园区特别法”,以便企业能够实现再生能源100%使用(RE100)。其解释称,首都圈再生能源供应不足,而西南地区及济州等地则电力过剩,因此有必要根据各地区条件指定产业园区并建设相应基础设施。


强调放宽金产分离与扩大风险投资

在激活生产性金融的核心课题方面,放宽金融与产业资本分离监管被列为重点。商议所强调,应当降低制度门槛,使具备产业与技术实力的企业可以直接拥有资产管理公司,组建战略产业基金。现行的公平交易法与资本市场法限制大型企业持有金融公司或投资于关联公司股权,被指阻碍了为培育尖端产业所需的大规模民间资金流动。商议所表示:“只有放宽控股公司体制下僵化的金产分离监管,才能组建产业基础基金”,“需要像美国英特尔与资产管理公司Apollo以51比49合资建设新工厂的案例那样,将产业与金融相结合的模式”。


国内风险投资规模从2021年的15.9万亿韩元减少到去年的11.9万亿韩元,这一点也被指出是问题。商议所表示:“为防止创业投资生态萎缩,应取消母基金存续期限(30年)限制,并扩大税收支持,使民间资金能够更容易流入”。

同时,商议所还建议引入一项制度,将高分红企业的股息所得排除在综合所得课税之外,允许分离课税。商议所解释称:“通过对股息所得实行分离课税,可以促进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并强化企业的资金循环结构”。



“通过完善背信罪与放宽继承税减轻经营不确定性”

商议所同时提出,为降低企业经营不确定性需要进行制度完善。其指出,背信罪规定过于笼统,导致经营判断事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反复出现。商议所表示:“连尝试进行冒险投资的经营者都会受到处罚的结构,会抑制创新”,并主张应梳理刑法、商法和特定经济犯罪法中的背信相关条款,将目前仅以判例形式存在的经营判断原则明确写入法律。

商议所还称,有必要对继承税制度进行调整。其表示:“与其降低税率,不如朝着使缴纳结构更加符合现实的方向改善更为妥当”,并提出了三项分散企业税负的备选方案。第一,对大企业也允许最长10年的缴纳延期;第二,将上市股票的评估基准由短期股价改为长期平均市价;第三,将继承税与资本利得税结合,采取“二阶段课税方式”,即在继承时点缴纳部分税款,在处置时点缴纳剩余税款。

此外,还包括制定石油化学与钢铁产业特别法、将研发岗位排除在工作时间适用对象之外、引入议员提案法案的立法影响分析制度等内容。大韩商议所调查本部长Kang Seokgu表示:“由于中国尖端产业的崛起以及美国的通商压力,企业的不安情绪正在加剧”,“国会应考虑产业一线的现实,着力梳理监管,营造企业能够进行投资的环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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