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灾设立的海上越冬场成“摆设”
渔民被要求撤离70公里外避险“不现实”
Moon Geumju:“有必要修改《自然公园法》施行令”
每年反复出现的异常气候导致的低水温灾害重创全罗南道水产业,但用于防止灾害的核心对策——“海上越冬场”却被指形同虚设。由于受到国立公园相关管制掣肘,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渔民的不安情绪不断加剧。
15日,据共同民主党议员 Moon Geumju(选区:全南高兴·宝城·长兴·康津)从全罗南道获取的国政监察资料显示,2024~2025年养殖水产品低水温灾害中,70%以上集中发生在全罗南道渔业户。仅在最近4年内,全罗南道就有421万尾养殖鱼类死亡,造成约130亿韩元的财产损失。
政府依据《养殖产业发展法》,暂时指定并运营可在冬季使养殖水产品安全转移避难的“海上越冬区域”。目前全罗南道仅指定了丽水海域一处,但关于其实际效果的争议持续不断。
这是因为该越冬场与实际养殖场相距70公里以上,在转移过程中存在死亡风险且运输成本高昂,渔民实际上难以利用。据悉,自指定以来,实际利用记录为零。
问题根源在于《自然公园法施行令》。由于丽水近海被指定为海上国立公园,在公园资源环境地区内无法设置越冬场设施,只能在实质上难以开展渔业活动的区域指定越冬场。结果,本应保护渔民的制度被其他法规束缚,沦为一纸空文,形成了自相矛盾的局面。
Moon议员指出:“为了将低水温对渔民的损失降到最低而设立的制度,反而受到了限制。气候危机时代,自然公园法不应成为阻碍渔民生存的壁垒。”
他接着表示:“海洋水产部应与气候能源环境部协商,修改《自然公园法施行令》,使越冬场的指定成为可能”,“有必要尽快制定兼顾渔民生计与海洋环境、实现协调共生发展的对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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