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称“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重大犯罪”
一名科斯达克上市公司前任高管因涉嫌挪用约43亿韩元公款,在公诉时效即将到期前被提起公诉。
据联合新闻社14日报道,水原地方检察厅城南支厅刑事3部(部长检察官 Shin Seungho)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挪用罪名,将A某(49岁)予以拘留起诉,并对共犯B某(49岁)等2人提起不拘留起诉。
A某被控自2015年7月至2020年12月,在C公司账簿中记载虚假交易,将公司资金7亿韩元汇入其妻子名下的经营实体,将10亿韩元汇入越南某公司账户。
另外,经查明,A某与名义上为纸面公司代表、但实际上由其管理的B某共谋,自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将资金13亿韩元汇入B某账户。他们还被指将C公司子公司本应收取的供货货款25亿韩元中的13亿韩元挪作个人用途。
由于上述犯罪行为,C公司被摘牌退市,多名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大部分嫌疑的公诉时效原定于本月末至12月之间届满。
检方通过账户追踪等补充侦查,确认了A某所称“为公司周转资金”的辩解,实际上是其侵占子公司资金的证据。
检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最初以单纯背信罪移送,但经直接侦查发现,该高管长期侵吞公司资金,导致股票交易被停止并最终退市,普通投资者也因此受害”,“已被认定为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重大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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