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闹事时,身穿绿色夹克、带头砸毁法院玻璃窗等实施暴力的所谓“绿色夹克男”在二审中获减刑。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3-2合议部(审判长法官 Jeong Seonggyun)于13日撤销了对因涉嫌特殊建筑物侵入和特殊公用物毁损等罪名被起诉的 Jeon 某(29岁)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改判其有期徒刑3年。
合议庭表示:“(Jeon 某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从行为程度来看,在因本案受审的被告人中可谓属于上层”,但同时也说明:“考虑到被告人正在反省、且无前科等情节。”
Jeon 某于今年1月19日凌晨在前总统尹锡悦被拘捕后,闯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并破坏物品等,随后被拘捕起诉。据调查,他曾向警方喷射灭火器,并用灭火器等砸毁法院玻璃窗和安保装置。
另一方面,合议庭维持了对参与闹事、殴打警察或砸毁法院物品等被控罪名的 Lee 某(34岁)等3人判处1至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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