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韩国互认个人信息跨境传输
韩国企业进军欧洲迎来竞争力提升机遇
亟需构建完善的管理与保护体系

[发言台]韩欧数据自贸协定时代的新航路 View original image

自由且安全的航路是贸易的必备条件。贸易越活跃、物资流通越顺畅,经济就越能实现增长。然而在国际贸易中,高关税壁垒和保护主义措施这类汹涌波涛,往往会横亘其间。一旦通道受阻,市场就会萎缩,企业也会失去成长机遇。


当前在数字经济领域也正在发生类似情况。在数据即资产的时代,企业跨越国境传输和利用数据以创造价值,但由于各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上的差异,数据流动并不顺畅。


欧洲联盟(EU)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原则上限制在欧盟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向境外转移,但在符合一定适当条件的前提下,允许进行个人信息跨境传输。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条件是所谓“适当性认定”,即允许向具备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相当水平保护措施的国家转移个人信息。


2021年,欧盟认可韩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同意允许自欧盟向韩国转移个人信息。当时韩国法律并无与之类似的法律依据,因此只能实现从欧盟到韩国的单向传输,而无法实现双向传输。在这种结构下,通过数据流动所能创造的价值必然受到限制。


上月16日,韩国确认欧盟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与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水平相当,并最终批准对欧盟作出等同性认可。由此,双向数据传输成为可能,开辟了韩欧数据经济时代的新航路。


个人信息跨境传输的相互认可,是以双方对彼此保护体系的信任为基础,从制度上保障数据自由流动。借此,双方能够同时实现激活数据经济与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这两项目标。


与欧盟就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达成相互认可,对韩国企业而言是重大机遇。进军欧盟市场的韩国企业,无需额外认证程序或补充签订合同,即可按照《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标准处理数据,从而降低成本并提升竞争力。


例如,通过利用双方收集的数据,生物研究机构更易开展疾病预测和新药开发,人工智能企业可以进一步升级多语言聊天机器人和推荐算法。家电制造商能够提供更符合消费者偏好的定制化产品和服务,汽车制造商则可以基于道路环境和驾驶习惯数据,开发出更为优化的自动驾驶技术,从而增强性能。通过这些变化,企业有望实现技术升级,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并在全球市场中扩大和强化自身地位。


当然,即便数据流动的自由已获保障,也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加限制地加以利用。企业必须建立能够安全管理和保护数据的体系,充分理解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适当保护措施。


为此,韩国互联网振兴院(KISA)正通过位于比利时的“欧盟个人信息保护合作中心”,帮助韩国企业适应欧洲的个人信息处理环境。10月还将举办“欧盟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应对研讨会”,重点介绍包括等同性认可在内的欧盟最新个人信息政策动向。


如今关键在于如何利用新近打通的数据航路。数字时代的“丝绸之路”不再是骆驼驮运货物的道路,而是数据自由流动的数字网络。数字网络时代已经到来,现在正是韩国积极把握这一开放机遇、努力成为全球数据经济中心的时候。



韩国互联网振兴院(KISA)Hwang Boseong 个人信息安全利用本部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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