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共有财产审议会决定将使用费基本费率从5%下调至1%
依据《共有财产法》施行令修订减轻个体商户和中小企业负担
预计对370件对象退还约5亿韩元

江原道春川市(市长 Yuk Donghan)将为因销售额下降、停业增加等经济低迷而陷入困境的小商工经营者和中小企业,阶段性减免公有财产使用费。

春川市政府全景。春川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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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于29日召开公有财产审议会,决定将使用费基本费率从5%放宽至1%。由此最多可减免80%。减免申请受理至11月,12月办理退款。


预计减免对象约为370件,规模将达到5亿韩元。


此次措施依据《公有财产及物品管理法施行令》修订内容实施,对今年1月至12月使用公有财产的小商工经营者和中小企业减免使用费,并对已缴纳金额予以退还。



市公有财产政策课长 Jo Junghi 表示,希望此次减免能够切实帮助因经济低迷而面临困难的小商工经营者,并成为激活地区经济的火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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