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新上市电动车拆解电池纳入管理对象
环境部-环境公团-汽车解体再利用协会签署业务协议

今后,2021年以后上市的电动车所产生的使用后电池,也可以不再由报废场管理,而是由政府运营的未来废资源区域集中回收中心进行管理。


环境部表示,将于23日在位于京畿道始兴市的首都圈未来废资源区域集中回收中心,与韩国环境公团、韩国汽车拆解再利用业协会签署《为支持非返还对象使用后电池流通的业务协议》。


根据本次协议,计划由分布在首都圈、岭南圈(位于大邱达西区)、湖南圈(位于全北井邑市)、忠清圈(位于忠南洪城郡)的4家未来废资源区域集中回收中心,负责办理非返还使用后电池的入库、性能评估、保管、出售等业务。

无须返还义务的电动车电池也将由环境部集中回收中心管理 View original image

目前,电动车电池在报废时是否必须返还电池及其处理程序,会根据电动车购买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021年以前领取购买补贴的电动车,在停止使用后必须向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返还电池。返还的电池在未来废资源区域集中回收中心接受性能评估后,被出售用于再使用及再生利用。


2021年以后领取购买补贴的电动车,则没有电池返还义务,从报废场拆卸下来后,可在民间市场自由交易。


但大多数报废场在电动车使用后电池的存放设施、性能评估设备、销售系统等基础设施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拆卸下来的电池长期被搁置,或因无法自行评估其剩余价值,而未能作为可再使用等高附加值资源加以利用。


环境部将通过本次协议,在民间自律性使用后电池流通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推进针对非返还对象电动车电池安全流通的试点项目。


环境部和韩国环境公团将为试点项目运行提供行政和制度支持,并利用全国4家未来废资源区域集中回收中心,代办电池的入库、性能评估、保管和出售。


韩国汽车拆解再利用业协会将负责运营报废场与韩国环境公团之间,为提供使用后电池产生及收集信息而设立的协作平台。环境部和韩国环境公团今年对试点项目,将免除报废场向区域集中回收中心缴纳的代办手续费。

环境部未来废资源枢纽回收中心现状。环境部提供

环境部未来废资源枢纽回收中心现状。环境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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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议是今年5月14日政府发布的《促进电池循环利用方案》的后续举措。政府期待借此为锂、镍等关键矿物的再资源化奠定基础。



未来废资源区域集中回收中心是环境部和韩国环境公团为支持电动车电池、太阳能板等未来废资源在回收、保管、出售等全流程中的资源循环体系,而建设并运营的设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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