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公团:非法开设机构自愿申报可减免追缴金额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22日表示,将从即日起至11月21日为止,在两个月内开展针对非法开设医疗机构和药店的集中、自主举报活动。


“挂名院长”医院、出借执照药店自查申报受理至11月21日 View original image

所谓非法开设机构,是指无资格开设医疗机构或药店的人,雇佣医务人员或药师进行开设和运营的场所,通常被称为“事务长医院”或“出借执照药店”等。此类违法行为不仅造成健康保险财政流失、威胁国民健康权利,还严重破坏医疗秩序。


政府在国政课题中选定了“向可持续保健医疗体系转型”的任务,并表示将为实现健康保险财政稳定而加强对“事务长医院”的查处。


为此,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为查处“事务长医院”和“出借执照药店”,常年在网上运营“疑似非法开设机构举报中心”,并自当天起接受集中、自主举报。疑似非法开设机构可通过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官网或“The健康保险”手机应用程序进行举报,也可通过国民权益委员会举报。


根据公益举报人奖励制度,一般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00万韩元奖励,内部从业人员最高可获得20亿韩元奖励。举报人将在身份保障、人身保护、保密等方面受到保护,不会因举报而遭受任何不利后果。另外,若非法开设机构主动自首并举报,可根据相关规定获得追回金额的减免。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疗养机构支援室室长 Heo Sujeong 表示:“非法开设机构是威胁国民健康与安全、恶化健康保险财政健全性的重大犯罪。”并称,“公团将通过与国民权益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的紧密合作,确保公益举报人的身份和权利得到彻底保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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