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工会法第2、3条的中小企业座谈会
“具体标准和手册需予以完善”

中小企业界强调,在“黄色信封法”(《工会法》第2、3条修正案)正式施行之前,必须制定具体的标准和操作手册。

剩余6个月实施的黄信封法案…中小企业界称“需要具体标准” View original image

22日,中小风险企业部在首尔永登浦区中小企业中央会召开“工会法第2、3条修订相关中小企业界座谈会”,就上述内容进行了讨论。本次座谈会是为在预计于明年3月施行的黄色信封法生效前,由中小风险企业部和雇佣劳动部直接听取一线担忧和建言而安排的。会议现场包括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Han Sung Sook、劳动部劳资合作政策官在内的中小企业协会、团体及各行业协同组合代表等出席。


首尔科技大学创业经营学系教授 Jung Heung Jun 作为发言人出席,强调在法律施行前有必要补充完善具体标准和操作手册。他指出,根据法案主要内容之一——扩大用人单位范围(第2条第2号),在原承包与分包关系中,原发包方的谈判责任可能增加,因此需要制定具体标准。


与会的业界代表也就制度落地提出了多方面意见。风险企业协会会长 Song Byung Jun 建议称:“在修订法施行前剩余时间内应制定定制化指引,同时风险企业和初创企业有必要强化应对劳资纠纷的能力。”MainBiz协会会长 Kim Myung Jin 表示:“对于具有复杂合同结构的服务企业而言,用人单位范围不够明确,令人担忧会引发一线混乱”,并建议“在编制操作手册的过程中,能够反映此类行业的特性”。


此外,韩国金属面板工业协同组合理事长 Gwak In Hak 请求称:“请制定保护装置,防止在原发包方与工会的谈判过程中,合作企业的谈判力被削弱。”



对此,部长 Han Sung Sook 表示:“今天现场提出的意见将予以认真审查,在制度施行过程中,将与劳动部紧密合作,把中小企业的困难降到最低”,并称“政府将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不因制度变化而萎缩,反而能借此推动建立健全的劳资关系和产业生态系统发展”。她接着表示:“在距离法律施行还有6个月的时间里,将充分吸纳一线意见,确保制度实施平稳落地、避免混乱”,并补充说:“也希望中小企业界随时把中小风险企业部作为沟通渠道加以利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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