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食用含大麻成分软糖并将其转交给熟人的研究生,在二审中被判处罚金。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外景。韩联社供图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外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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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1-1庭(审判长法官 Maeng Hyeonmu)18日就因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法》(大麻)被起诉的27岁研究生 Oh某的上诉案件中,撤销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判决,改判处罚金2000万韩元。


此前,检方以Oh某即使是无偿分发大麻软糖,但也使第三者食用等情节为由,认为一审缓刑量刑偏轻而提起上诉;Oh某一方则认为刑罚过重,同样提起上诉,形成双方上诉。


合议庭表示:“这是一起使第三者也食用了大麻软糖的案件,罪质并不轻”,但同时指出,“考虑到其认罪悔罪、系初犯等情节,并且其是二十多岁的社会新鲜人,从其未来考虑,特别选择了罚金刑。”



Oh某因2023年12月在首尔麻浦区一夜店附近食用大麻软糖,并于去年3月将剩余软糖转交给熟人等行为被起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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