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人自导自演成自己遭到约1亿韩元抢劫、企图私吞现金,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17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5单独合议部法官 Kim Ungsu 以挪用公款和以欺骗方式妨碍公务执行罪,将被拘捕起诉的中国籍50多岁女性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同一罪名被拘捕起诉的朝鲜族男性B某及其儿子则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
但对于这对父子的以欺骗方式妨碍公务执行罪,法院认为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
Kim法官表示:“A某以欺骗方式妨碍公务执行的行为动员了大量人力,浪费了公共费用”,但同时也称:“综合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犯罪后表现出的态度和行为、企图获取的利益规模等情况来看,B某及其儿子所称未与A某共谋的说法具有说服力。”
A某平时负责提取被害人存入的现金并再转交,在其产生侵吞被害人存入的1亿1000万韩元现金的念头后,将平日相识的B某拉入伙。B某则让居住在中国的儿子入境,安排其扮演抢劫犯角色。他们以“被持刀男子抢走了钱”为由自导自演了一场假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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