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综合对策”后续措施
保险费最高上调15%

金融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被削减循环贷款额度…反映到养老金投资中” View original image

今后企业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银行的额度性贷款将被缩减或暂停。保险费也将最高上调15%,并对养老金等机构的投资判断产生影响。


金融委员会17日表示,作为本月15日召开的有关部门联合“劳动安全综合对策”的后续措施,将制定涵盖金融业贷款与保险、政策性金融、资本市场信息披露与评价等全金融部门的详细推进方案并予以落实。


金融委员会在第一阶段要求银行业将重大灾害事故记录明确反映在信用评价项目和评级调整项目中。在评价数据充分积累后,第二阶段将上调信用评价项目中营业与经营风险的分值权重。


相当于企业“循环贷款账户”的“额度性贷款约定”也将被缩减。目前部分银行规定,“如被媒体报道为预期信用状况将大幅恶化的事项被证实属实”、“发生可能影响信用度的调查启动或法律纠纷”等情形,为额度性授信减额或暂停的要件。金融委员会将在年内将上述要件扩大适用于所有银行业。但已发放的一般贷款不打算予以收回。


当局计划向金融机构提供与重大灾害相关的劳动部门各类信息,并以此为基础,由银行业自主测算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在住房金融公社的项目融资(PF)担保审查中,是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也将产生影响。目前对被评为施工不良、安全事故可能性较高的企业扣减5分。今后将分阶段扩大为扣减5至10分的差别适用。还将根据违法行为程度采取下调评价等级(S、A、B、C、D)和限制担保等措施。


同时,将根据扣分制度适用水平新设附加担保费率,并上调对安全管理优秀企业适用的优惠担保费率。


保险费也将被加收最高15%的附加费。在重大灾害赔偿责任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工人灾害保障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产品中,将把3年内是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同类型事故是否重复发生等因素,作为保险费加成要素予以反映。相反,对获得安全性公认认证的企业,将给予5%至10%水平的保险费折扣。


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惠金融项目也将扩大。例如“安全设备新增投资贷款利率优惠”(产业银行)、“安全优秀认证企业利率、额度、担保费优惠产品”(中小企业银行、信用保证基金)等将新设。


在资本市场方面,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或依据《重大灾害处罚法》作出刑事判决,相关交易所将被强制要求进行临时信息披露。此外,在业务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披露中,也必须包含重大灾害发生现状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机构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必须在企业ESG评价中予以反映。为促使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在投资判断中考虑重大灾害,将在今年上半年推进受托人责任准则和相关指引的修订。



金融委员会表示,为了系统管理与重大灾害相关的金融风险,金融业将一方面通过强化纪律加强稳健性管理,同时并行实施对预防重大灾害的优惠措施,推进双向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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